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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09 10:26:49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坚决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税重要部署,切实推动税收法治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牢认识和把握全面依法治税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重要学习内容,依托学习兴税平台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日常学法,筑牢税收法治理念,培养法治思维。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推行权力责任清单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普遍落实“非禁即入”严格落实机构编制规定,进一步加强各部门职能落实情况的跟踪,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机构职能意见建议。

2.法组织税收收入坚持依法治税坚决落实关于支持疫情防控、增值税留抵退税、中小微企业税收缓缴等税费优惠政策。广泛开展宣传培训,做好政策咨询辅导,确保纳税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3.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一是进一步加强办税服务资源统筹,加强自助办税区建设,实行周六延时服务。二是成立党员先锋队、志愿服务团,不定期上门为老年人、行动不便者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办税服务在办税厅设置特殊人群社保费缴费绿色通道。三是持续推进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多措并举切实加强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后续管理工作的落实,实现取消审批与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衔接。

4.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要求,精简办税资料和流程、简并税费申报、缩短公开涉税事项办理时限、降低出口退税和增值税留抵退税办理时间2021年6月1日起,全面实现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大力推广出口退税全流程网上办不动产房产交易“一网通办”,进一步压缩办税时长。加强政企沟通,定期收集企业相关税收政策建议。

5.推动政府管理依法进行,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聚焦精准监管紧扣税收执法风险高发环节,通过发挥风险管理联动、税收大数据共管共治监控、税警联合执法等方式完善综合治税架构,防范各类税收风险。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及集体讨论审议等程序,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二是加强税收政策确定性管理。通过政策解读、问题解答、案例指引、处理意见等形式集中学习政策文件,落实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报告制度。三是严格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核清理工作,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国家公布废止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衔接工作。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强化依法决策意识,不断完善依法决策机制,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对全局重大事项民主集体决策,充分听取广大干部职工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意见,切实做到了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规范税收执法。一是执法方式显柔性,坚持教育为主、惩戒为辅的执法理念,探索建立行政辅导、行政提示、行政告诫、案件回访等柔性执法方式,增进纳税人对税收执法的理解。二是规范实施税务检查,税务检查主体和程序符合规定。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执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获得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三是不断规范和抓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充分利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

2.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一是严格依据《行政处罚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规定开展行政处罚工作。二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三是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认真落实新修订的《广东省税务局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严格执行新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范税务执法自由裁量权。四是在严格执法的基础上,深入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制度。

3.全面严格落实三项制度一是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充分利用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保证平台信息及时更新。二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文字和音像记录,执法记录仪音像记录传输实现了自动上传功能。三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制定了《龙门县税务系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试行),规范内部重大决策程序,加强合法性审查。

4.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持续加强税收执法。执行“谁执法,谁负责”原则,通过“一案双查”方式发现执法过错线索完善纠错问责机制、问责方式和程序。

5.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释法。结合税收宣传月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有计划地开展税法宣传活动,全年共开展税法宣传进校园1场次、进社区3场次、进工业园区1场次,并通过税企群、微信公众号等不定期进行税法普及和税费政策宣传。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强化依法应对和处置群体性事件机制和能力。认真贯彻总局、省局投诉管理办法要求,制定办税大厅群体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及时妥善处理纳税服务投诉,收集分析热点、敏感、复杂矛盾纠纷信息,加强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警监测。按需开展办税厅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持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依法保障纳税人的法律救济权。成立税务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和诉讼职责,保障纳税人法律救济权利,积极稳妥地解决税务行政争议,有效的规范了税收执法,降低了行政复议和诉讼风险。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加强行政监督。严格落实《全国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试行)》及省市局细化的内控管理制度及指引。利用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对风险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做好统一流程规范、跟踪整改处理等工作。

2.积极发挥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监督作用。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检查,配合当地纪委来函协查案件。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对行政机关公职人员违法行为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依规依法给予处分。

3.突出严管厚爱,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机关作风整顿工作,聚焦日常各个领域,将警示教育贯通到基层一线,提升警示作用。贯彻学习好《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规则》和《税务系统纪检机构监督执纪工作规范(试行)》,提高纪检干部监督执纪问责水平。

4.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自觉接受监督。健全纳税人监督机制,拓宽纳税人监督渠道,依法保障纳税人监督权利。畅通纳税人对税务干部的举报投诉,定期对投诉事项登记内容进行分类整理,分析原因并及时落实整改。

5.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和部署,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每周在税务局门户网站和惠州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上传行政处罚与行政许可信息按月更新纳税信用补评、复评和动态调整等内容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是大力推广“非接触式”缴费服务。依托电子税务局、手机app、微信公众号、邮寄等方式,不断拓宽“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渠道,大力推动智慧税务建设。二是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加强数据筛选加工、分类管理、比对分析查漏补缺。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1.充分发挥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推进依法治税工作中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作用,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相关规定。

2.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加强行政复议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作用,提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重大决策的能力水平。

3.大力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加强正面宣传引导,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形式,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工作部署、先进经验、典型做法,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存在问题

2021年,龙门县税务局在税收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效,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例如:税务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治税能力仍需增强,税收执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2022年工作计划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聚力政策综合落实好延续实施和新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守牢依法组织收入底线,加快建设以税收大数据为驱动力的智慧税务,助力龙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提升全县税务系统依法治税的能力和水平。

(三)进一步提升税务人员法治理念。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制定并实施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知识培训计划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

(四)继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健全纳税人监督机制,拓宽纳税人监督渠道,依法保障纳税人监督权利。完善内控机制和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将廉政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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