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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关于社保费业务进驻龙门县行政服务中心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03-14 16:05:3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深度融入地方政务服务体系,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加强与社保、医保和政数等政府部门协作,推进跨部门业务联办,拓展“政务+税务”服务覆盖面,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办事便利性,让群众享受到“一件事一次办”的政务服务。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社保费业务将于2023年3月16日进驻县行政服务中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驻时间

2023年3月16日(星期四)

二、进驻地点

龙门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具体地址:惠州市龙门县城体育西路城投大厦)

三、进驻事项

全县范围内各项社保费征收服务事项

四、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至12:00

下午:14:00至17:30

星期六延时服务(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五、“非接触式”办理途径

缴费人日常办理社保缴费事项可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登录网址: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或“粤税通”小程序办理。如确需线下办理社保费业务,请您合理安排时间,前往龙门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六、咨询投诉渠道

如有相关疑问,可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龙门县纳税服务咨询热线:0752-8212366;

龙门县纳税服务投诉热线:0752-7799839;

龙门县行政服务中心税务窗口电话:0752-7896671;

请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相互告知,如给您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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