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和龙城税务分局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5 17:39:19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为进一步提高纳税服务水平,自2024年5月6日起,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和龙城税务分局办公地址变更为: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龙城街道青龙路8号,原办公地址停止办公。

请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周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如有相关疑问,可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0752-7896792;

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龙城税务分局:0752-7896084。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    

2024年4月15日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