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变压器整改配电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惠州同群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天安数码城一期产业4栋10楼)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2月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QCG25019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变压器整改配电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554338.17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变压器整改配电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人民币554338.1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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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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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电力系统安装 |
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变压器整改配电工程 |
1(项) |
详见 磋商文件 |
55433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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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本工程施工工期为30日历天,具体开工、竣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变压器整改配电工程):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建筑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见本磋商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本磋商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变压器整改配电工程)特定的资格要求如下:
1)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供应商对本采购内容进行分包和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供应商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同时具备在有效期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试类三级(10千伏以下)(或以上)】或【原《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试类五级(或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须在该供应商单位注册,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4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天安数码城一期产业4栋10楼
获取方式:持本项目报名证明文件现场免费获取。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25年12月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天安数码城一期产业4栋10楼
五、公告期限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龙门县税务局(https://guangdong.chinatax.gov.cn/hzgkml/hzlmgkml_zfcg/jczwgkbzml_lists.shtml)。
六、其他补充事宜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报名的,须提供下列合法有效的资料:
(1)《领购文件登记表》(可在本公告附件下载或报名时现场填写);
(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则须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试类三级(10千伏以下)(或以上)】或【原《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试类五级(或以上)】资质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须在该供应商单位注册,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一式三份,加封面用A4纸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变压器整改配电工程”以及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和联系人方式及提交时间),除《领购文件登记表》以外,每页加盖公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
地址:惠州市龙门县龙城街道迎宾大道869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52-78969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惠州同群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天安数码城一期产业4栋10楼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方式:0752-22294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小姐
电话:0752-2229455
惠州同群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