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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江门高新区(江海区)税务局2022年10月风险纳税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10 16:59:50来源:江门高新区(江海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等相关规定,我局于2022年10月将下列纳税人纳入风险纳税人管理(名单详见附件),其发票暂停使用;其应纳税款的追征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江门高新区(江海区)税务局

2022年11月10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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