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 号)第二十条相关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开平市税务局2021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情况公告如下:
2021年共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798.47万元。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开平市税务局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