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6号)的要求,我局按规定做好出口企业分类管理评定工作,现发布调整后评为一类或者四类的出口企业名单(详见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