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烜宝(纳税人识别号:440721********0612 ):
我局于2021年3月到4月期间致电联系你,通知你限期缴纳税款,但你电话一直无法接通,且我局暂无法获取你的户籍地址或常驻地址,税务文书无法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给你。现将《税务事项通知书》(新会税开发区税通〔2021〕H23号)(附件1)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税务事项通知书》领取地址:新会区三和大道南156号
联系电话:0750-6361810
附件1:《税务事项通知书》新会税开发区税通〔2021〕H23号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新会区税务局经济开发区税务分局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