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权责事项信息表
发布时间:2020-08-24 11:29:45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台山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基本信息

   

1.2.2

   

消费税减免

权力类型

行政征收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第五条、第三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

适用对象

(可多选)

R 单位

R 个人

启动类型

£ 依职权

R 依申请

数量规定

――

收费规定

不收费

网上办理

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

通办类型

£ 全国通办

£ 全省通办

R 全市通办

£ 属地办理

办理方式(可多选)

R 即办

£ 预约办理

£ 延时办理

R 网上办理

R 最多跑一次

办理信息

受理部门

主管税务机关

地址

――

实施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台山市税务局海宴税务分局

管辖范围

广东省江门市台山市海宴镇、川岛镇

地址

广东省台山市海宴镇新城路82

适用条件

符合消费税减免条件的纳税人。

裁量标准

――

提交材料

(详见办税指南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affairs-public-depart-matters?region=440000&orgId=006941354

申请期限

――

法定办理期限

――

承诺办理期限

1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

(点击展示《税务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

特殊规定

――

中介服务及依据

――

部门衔接

税务机关根据具体税收减免事项的监管要求,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

监管措施

日常监管

税务机关应当以“信用+风险”动态管理为基础,完善分级分类管理,推进“互联网+监管”,着力构建和完善信用评价、监控预警、风险应对全流程管理体系,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税务稽查,加强公正监管,促进共管共治。

共享信息

――

核查信息

――

咨询查询

咨询途径

12366/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gdsw/naszx/common_tt.shtml

进度结果查询

――

结果名称及样本

――

结果公示渠道

――

申请人责任

――

监督责任

追责情形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减税、免税决定的;

2.违反法定程序为纳税人办理减税、免税手续的;

3.徇私舞弊或者玩忽职守,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

4.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或者索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滥用职权,故意刁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

6.未按照规定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检举人保密的;

7.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情形。

监督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台山市税务局纪检部门

联系方式

电话:0750-5551922;地址:广东省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南门路213号;电子邮箱:ttswjj@163.com

投诉受理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台山市税务局纳税服务部门

联系方式

电话:0750-5577022;地址:广东省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南门路213

信访受理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台山市税务局办公室

地址和联系方式

电话:0750-5551932;地址:广东省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南门路213号;电子邮箱:taishantax@163.com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台山市税务局

地址和联系方式

广东省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南门路213

行政诉讼管辖法院

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

常见问题

 

留言区

我要投诉

 

我要评价

 

我要建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