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说明
根据党中央部署要求、“三定”规定等有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产业转移工业园税务分局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主要履行以下职责: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含缴费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制度和规范;负责落实税收信用体系建设;负责落实涉税专业服务监管政策及制度,统筹协调社会化纳税服务;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和服务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产业转移工业园税务分局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依法应当承担的主要职责,未列入权责事项表的,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产业转移工业园税务分局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应根据党中央部署要求、“三定”规定等有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全面正确履行相关职责。未按权责事项表正确履职并产生追责情形的,由相关部门按照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产业转移工业园税务分局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要以方便行政相对人为导向,落实透明、高效、便民的原则,编制并公布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和服务指南或工作规范,切实减少工作环节,规范自由裁量权,提高行政权力运行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立法变化、机构和职能调整等情况,由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产业转移工业园税务分局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按规定程序相应调整更新权责清单。
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产业转移工业园税务分局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权责清单》,旨在听取社会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663-12366)。
二、权责事项表
|
序号 |
管理流程或业务领域 |
编码 |
权责事项 |
子项 |
权责类型 |
设定依据 |
履责方式 |
追责情形 |
|
1 |
税务管理 |
080200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
|
其他权责事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2 |
税务管理 |
060300 |
对发票领用的确认 |
|
行政确认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序号 |
管理流程或业务领域 |
编码 |
权责事项 |
子项 |
权责类型 |
设定依据 |
履责方式 |
追责情形 |
|
3 |
税务管理 |
080300 |
代开发票 |
|
其他权责事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4 |
税务管理 |
082400 |
涉税信息报送管理 |
|
其他权责事项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3.《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涉税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1.税务机关应当通过官方网站、办税服务场所等渠道公开涉税信息报送的依据、程序、报送资料、救济渠道、服务指南、流程图等。 2.税务机关应当依法确定身份信息、收入信息的具体类别和内容,涉税信息报送的数据口径和标准,境外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涉税信息的规定。 3.税务机关依法开展税务检查或者发现涉税风险时,可以要求互联网平台企业和相关方提供涉嫌违法的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合同订单、交易明细、资金账户、物流等涉税信息。 4.税务机关应当对获取的涉税信息依法保密,落实数据安全保护责任,保障涉税信息安全。 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税务机关可以根据税收监管需要,对互联网平台企业、平台内经营者报送的涉税信息进行核查。 2.互联网平台企业、平台内经营者未按规定报送、提供涉税信息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可以向社会公示。 三、监督措施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管理工作中有违法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四、部门间职责衔接 工业和信息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网信等部门应当与税务机关加强涉税信息共享。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1.滥用职权,故意伪造、篡改、隐瞒纳税人涉税信息的; 2.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或者索取纳税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3.未履行信息管理职责,因疏忽导致信息丢失、损毁,或者泄露涉税信息的; 4.未按照规定对获取的涉税信息保密,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向他人提供涉税信息的; 5.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情形。 |
|
序号 |
管理流程或业务领域 |
编码 |
权责事项 |
子项 |
权责类型 |
设定依据 |
履责方式 |
追责情形 |
|
5 |
税务管理 |
082500 |
对延期报送涉税信息的确认 |
|
其他权责事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 2.《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第四条、第十三条。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涉税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第三条第四项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1.税务机关应当通过官方网站、办税服务场所等渠道公开核准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报送资料、救济渠道、服务指南、流程图等。 2.受理。主管税务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核对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补正通知)》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核实。主管税务机关对延期报送涉税信息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应当以书面核实为原则;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进行实地核实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税务人员核实。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税务机关应当认真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对其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有关过程应当予以记录。 4.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主管税务机关出具加盖本税务机关印章的《延期报送涉税信息通知书》,通知申请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主管税务机关出具加盖本税务机关印章的《不予延期报送涉税信息通知书》,并应当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互联网平台企业、平台内经营者未按照确认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涉税信息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1.滥用职权,故意刁难申请人的; 2.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或者索取纳税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3.未按照规定为申请人、检举人保密的; 4.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情形。 |
|
序号 |
管理流程或业务领域 |
编码 |
权责事项 |
子项 |
权责类型 |
设定依据 |
履责方式 |
追责情形 |
|
6 |
税费征收 |
010101 |
增值税征收管理 |
增值税征收 |
行政征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条第一款。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序号 |
管理流程或业务领域 |
编码 |
权责事项 |
子项 |
权责类型 |
设定依据 |
履责方式 |
追责情形 |
|
7 |
税费征收 |
010102 |
增值税征收管理 |
增值税减免 |
行政征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第五条、第三十三条。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8 |
税费征收 |
010104 |
增值税征收管理 |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纳税人的扣除标准核定 |
行政征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第三项。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序号 |
管理流程或业务领域 |
编码 |
权责事项 |
子项 |
权责类型 |
设定依据 |
履责方式 |
追责情形 |
|
9 |
税费征收 |
010105 |
增值税征收管理 |
对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继续抵扣的核准 |
行政征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序号 |
管理流程或业务领域 |
编码 |
权责事项 |
子项 |
权责类型 |
设定依据 |
履责方式 |
追责情形 |
|
10 |
税费征收 |
010106 |
增值税征收管理 |
对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申请继续抵扣的核准 |
行政征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序号 |
管理流程或业务领域 |
编码 |
权责事项 |
子项 |
权责类型 |
设定依据 |
履责方式 |
追责情形 |
|
11 |
税费征收 |
010201 |
消费税征收管理 |
消费税征收 |
行政征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条第一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1.税务机关应当通过官方网站、办税服务场所等渠道公开征收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报送资料、救济渠道、服务指南、流程图等。 2.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核定纳税人具体纳税期限。 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直接到税务机关或采取邮寄、数据电文等其他方式办理申报、报送事项的,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接收相关资料。 4.税务机关征收税款应当开具完税凭证。 5.税务机关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税款入库预算级次,将征收的税款缴入国库。 6.税务机关应当加强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纳税人需要开具成品油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按规定开通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 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税务机关应当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风险”监管为基础,推进精准监管,促进税收共治。 2.税务机关适时组织开展成品油消费税风险排查,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取消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授权。 3.税务机关按照《成品油涉税产品检测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成品油涉税产品检测,并结合检测结论,根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综合判定对受检单位生产经营的成品油涉税产品的处理意见。 4.依法应当追征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依法采取责令限期缴纳、责成提供纳税担保、实施税收保全措施或者强制执行措施等方式追征,依法加收滞纳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存在税收违法行为的,税务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5.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10日内办理退还手续;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多缴税款,要求退还的,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纳税人退还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 三、部门间职责衔接 消费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由海关代征。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1.违反规定擅自改变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和税款入库预算级次的; 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的开征、停征或者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以及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的; 4.徇私舞弊或者玩忽职守,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 5.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或者索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6.滥用职权,故意刁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 7.未按照规定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检举人保密的; 8.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情形。 |
|
序号 |
管理流程或业务领域 |
编码 |
权责事项 |
子项 |
权责类型 |
设定依据 |
履责方式 |
追责情形 |
|
12 |
税费征收 |
010202 |
消费税征收管理 |
消费税减免 |
行政征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第五条、第三十三条。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序号 |
管理流程或业务领域 |
编码 |
权责事项 |
子项 |
权责类型 |
设定依据 |
履责方式 |
追责情形 |
|
13 |
税费征收 |
010301 |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 |
车辆购置税征收 |
行政征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条第一款。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14 |
税费征收 |
010302 |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 |
车辆购置税减免 |
行政征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第五条、第三十三条。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序号 |
管理流程或业务领域 |
编码 |
权责事项 |
子项 |
权责类型 |
设定依据 |
履责方式 |
追责情形 |
|
15 |
税费征收 |
010401 |
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 |
企业所得税征收 |
行政征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条第一款。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序号 |
管理流程或业务领域 |
编码 |
权责事项 |
子项 |
权责类型 |
设定依据 |
履责方式 |
追责情形 |
|
16 |
税费征收 |
010402 |
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 |
企业所得税减免 |
行政征收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第五条、第三十三条。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17 |
税费征收 |
010406 |
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 |
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 |
行政征收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七条。 |
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序号 |
管理流程或业务领域 |
编码 |
权责事项 |
子项 |
权责类型 |
设定依据 |
履责方式 |
追责情形 |
|
18 |
税费征收 |
010501 |
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 |
个人所得税征收 |
行政征收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条第一款。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19 |
税费征收 |
010502 |
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 |
个人所得税减免 |
行政征收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第五条、第三十三条。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序号 |
管理流程或业务领域 |
编码 |
权责事项 |
子项 |
权责类型 |
设定依据 |
履责方式 |
追责情形 |
|
20 |
税费征收 |
010601 |
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 |
土地增值税征收 |
行政征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条第一款。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21 |
税费征收 |
010602 |
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 |
土地增值税减免 |
行政征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第五条、第三十三条。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序号 |
管理流程或业务领域 |
编码 |
权责事项 |
子项 |
权责类型 |
设定依据 |
履责方式 |
追责情形 |
|
22 |
税费征收 |
010603 |
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 |
土地增值税清算核定 |
行政征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 |
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23 |
税费征收 |
010701 |
房产税征收管理 |
房产税征收 |
行政征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条第一款。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序号 |
管理流程或业务领域 |
编码 |
权责事项 |
子项 |
权责类型 |
设定依据 |
履责方式 |
追责情形 |
|
24 |
税费征收 |
010702 |
房产税征收管理 |
房产税减免 |
行政征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第五条、第三十三条。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25 |
税费征收 |
010801 |
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 |
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 |
行政征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条第一款。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序号 |
管理流程或业务领域 |
编码 |
权责事项 |
子项 |
权责类型 |
设定依据 |
履责方式 |
追责情形 |
|
26 |
税费征收 |
010802 |
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 |
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 |
行政征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第五条、第三十三条。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27 |
税费征收 |
010901 |
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 |
耕地占用税征收 |
行政征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条第一款。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序号 |
管理流程或业务领域 |
编码 |
权责事项 |
子项 |
权责类型 |
设定依据 |
履责方式 |
追责情形 |
|
28 |
税费征收 |
010902 |
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 |
耕地占用税减免 |
行政征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第五条、第三十三条。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序号 |
管理流程或业务领域 |
编码 |
权责事项 |
子项 |
权责类型 |
设定依据 |
履责方式 |
追责情形 |
|
29 |
税费征收 |
011001 |
契税征收管理 |
契税征收 |
行政征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条第一款。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序号 |
管理流程或业务领域 |
编码 |
权责事项 |
子项 |
权责类型 |
设定依据 |
履责方式 |
追责情形 |
|
30 |
税费征收 |
011002 |
契税征收管理 |
契税减免 |
行政征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第五条、第三十三条。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31 |
税费征收 |
011101 |
资源税征收管理 |
资源税征收 |
行政征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条第一款。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序号 |
管理流程或业务领域 |
编码 |
权责事项 |
子项 |
权责类型 |
设定依据 |
履责方式 |
追责情形 |
|
32 |
税费征收 |
011102 |
资源税征收管理 |
资源税减免 |
行政征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第五条、第三十三条。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33 |
税费征收 |
011201 |
车船税征收管理 |
车船税征收 |
行政征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条第一款。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序号 |
管理流程或业务领域 |
编码 |
权责事项 |
子项 |
权责类型 |
设定依据 |
履责方式 |
追责情形 |
|
34 |
税费征收 |
011202 |
车船税征收管理 |
车船税减免 |
行政征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第五条、第三十三条。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35 |
税费征收 |
011301 |
印花税征收管理 |
印花税征收 |
行政征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条第一款。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序号 |
管理流程或业务领域 |
编码 |
权责事项 |
子项 |
权责类型 |
设定依据 |
履责方式 |
追责情形 |
|
36 |
税费征收 |
011302 |
印花税征收管理 |
印花税减免 |
行政征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第五条、第三十三条。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37 |
税费征收 |
011401 |
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 |
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 |
行政征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条第一款。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序号 |
管理流程或业务领域 |
编码 |
权责事项 |
子项 |
权责类型 |
设定依据 |
履责方式 |
追责情形 |
|
38 |
税费征收 |
011402 |
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 |
城市维护建设税减免 |
行政征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第五条、第三十三条。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39 |
税费征收 |
011500 |
烟叶税征收管理 |
|
行政征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条第一款。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序号 |
管理流程或业务领域 |
编码 |
权责事项 |
子项 |
权责类型 |
设定依据 |
履责方式 |
追责情形 |
|
40 |
税费征收 |
011601 |
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 |
环境保护税征收 |
行政征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条第一款。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序号 |
管理流程或业务领域 |
编码 |
权责事项 |
子项 |
权责类型 |
设定依据 |
履责方式 |
追责情形 |
|
41 |
税费征收 |
011602 |
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 |
环境保护税减免 |
行政征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第五条、第三十三条。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42 |
税费征收 |
011603 |
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 |
环境保护税核定 |
行政征收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十条、第二十一条。 |
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序号 |
管理流程或业务领域 |
编码 |
权责事项 |
子项 |
权责类型 |
设定依据 |
履责方式 |
追责情形 |
|
43 |
税费征收 |
012000 |
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
|
行政征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44 |
税费征收 |
012200 |
核定应纳税额 |
|
行政征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七条。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序号 |
管理流程或业务领域 |
编码 |
权责事项 |
子项 |
权责类型 |
设定依据 |
履责方式 |
追责情形 |
|
45 |
税费征收 |
012700 |
税款追征追缴 |
|
行政征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46 |
税费征收 |
081200 |
收缴或停供发票 |
|
其他权责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二条。 |
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序号 |
管理流程或业务领域 |
编码 |
权责事项 |
子项 |
权责类型 |
设定依据 |
履责方式 |
追责情形 |
|
47 |
税费征收 |
012801 |
社会保险费征收 |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 |
行政征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序号 |
管理流程或业务领域 |
编码 |
权责事项 |
子项 |
权责类型 |
设定依据 |
履责方式 |
追责情形 |
|
48 |
税费征收 |
012802 |
社会保险费征收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 |
行政征收 |
1.《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序号 |
管理流程或业务领域 |
编码 |
权责事项 |
子项 |
权责类型 |
设定依据 |
履责方式 |
追责情形 |
|
49 |
税费征收 |
012803 |
社会保险费征收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 |
行政征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序号 |
管理流程或业务领域 |
编码 |
权责事项 |
子项 |
权责类型 |
设定依据 |
履责方式 |
追责情形 |
|
50 |
税费征收 |
012804 |
社会保险费征收 |
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费征收 |
行政征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序号 |
管理流程或业务领域 |
编码 |
权责事项 |
子项 |
权责类型 |
设定依据 |
履责方式 |
追责情形 |
|
51 |
税费征收 |
012805 |
社会保险费征收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 |
行政征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序号 |
管理流程或业务领域 |
编码 |
权责事项 |
子项 |
权责类型 |
设定依据 |
履责方式 |
追责情形 |
|
52 |
税费征收 |
012806 |
社会保险费征收 |
工伤保险费征收 |
行政征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序号 |
管理流程或业务领域 |
编码 |
权责事项 |
子项 |
权责类型 |
设定依据 |
履责方式 |
追责情形 |
|
53 |
税费征收 |
012807 |
社会保险费征收 |
失业保险费征收 |
行政征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序号 |
管理流程或业务领域 |
编码 |
权责事项 |
子项 |
权责类型 |
设定依据 |
履责方式 |
追责情形 |
|
54 |
税费征收 |
012901 |
非税收入征收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征收 |
行政征收 |
1.《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四十六)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55 |
税费征收 |
012902 |
非税收入征收 |
土地闲置费征收 |
行政征收 |
1.《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四十六)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56 |
税费征收 |
012903 |
非税收入征收 |
教育费附加征收 |
行政征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 |
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序号 |
管理流程或业务领域 |
编码 |
权责事项 |
子项 |
权责类型 |
设定依据 |
履责方式 |
追责情形 |
|
57 |
税费征收 |
012904 |
非税收入征收 |
地方教育附加征收 |
行政征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 |
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58 |
税费征收 |
012905 |
非税收入征收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 |
行政征收 |
1.《残疾人就业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59 |
税费征收 |
012906 |
非税收入征收 |
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 |
行政征收 |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的若干规定》(国发〔1996〕37号)第一条第二项。 |
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序号 |
管理流程或业务领域 |
编码 |
权责事项 |
子项 |
权责类型 |
设定依据 |
履责方式 |
追责情形 |
|
60 |
税费征收 |
012907 |
非税收入征收 |
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征收 |
行政征收 |
1.《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四十六)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61 |
税费征收 |
012908 |
非税收入征收 |
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 |
行政征收 |
1.《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四十六)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62 |
税费征收 |
012909 |
非税收入征收 |
石油特别收益金、国家留成油收入征收 |
行政征收 |
1.《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四十六)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 |
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63 |
税费征收 |
012910 |
非税收入征收 |
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 |
行政征收 |
1.《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四十六)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 |
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序号 |
管理流程或业务领域 |
编码 |
权责事项 |
子项 |
权责类型 |
设定依据 |
履责方式 |
追责情形 |
|
64 |
税费征收 |
012911 |
非税收入征收 |
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 |
行政征收 |
1.《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四十六)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65 |
税费征收 |
012912 |
非税收入征收 |
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征收 |
行政征收 |
1.《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四十六)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 |
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66 |
税费征收 |
012913 |
非税收入征收 |
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 |
行政征收 |
1.《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四十六)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 |
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序号 |
管理流程或业务领域 |
编码 |
权责事项 |
子项 |
权责类型 |
设定依据 |
履责方式 |
追责情形 |
|
67 |
税费征收 |
012914 |
非税收入征收 |
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 |
行政征收 |
1.《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四十六)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 |
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68 |
税费征收 |
012919 |
非税收入征收 |
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核事故应急准备专项收入征收 |
行政征收 |
1.《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四十六)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 |
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69 |
税费征收 |
012920 |
非税收入征收 |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收 |
行政征收 |
1.《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四十六)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70 |
税费征收 |
012921 |
非税收入征收 |
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 |
行政征收 |
1.《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四十六)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序号 |
管理流程或业务领域 |
编码 |
权责事项 |
子项 |
权责类型 |
设定依据 |
履责方式 |
追责情形 |
|
71 |
税费征收 |
012922 |
非税收入征收 |
排污权出让收入征收 |
行政征收 |
1.《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四十六)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72 |
税费征收 |
012923 |
非税收入征收 |
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 |
行政征收 |
1.《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四十六)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73 |
税费征收 |
GD012925 |
非税收入征收 |
矿区使用费征收 |
行政征收 |
1.《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7号)。 |
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序号 |
管理流程或业务领域 |
编码 |
权责事项 |
子项 |
权责类型 |
设定依据 |
履责方式 |
追责情形 |
|
74 |
税费征收 |
GD012926 |
非税收入征收 |
工会经费征收 |
行政征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75 |
税费征收 |
GD012927 |
非税收入征收 |
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 |
行政征收 |
1.《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明确省级设立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范围(第一批)的批复》(粤府函〔2018〕384号)。 |
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序号 |
管理流程或业务领域 |
编码 |
权责事项 |
子项 |
权责类型 |
设定依据 |
履责方式 |
追责情形 |
|
76 |
税费征收 |
GD013000 |
职业年金征收 |
|
行政征收 |
1.《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77 |
税费征收 |
081400 |
加收滞纳金 |
|
其他权责事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序号 |
管理流程或业务领域 |
编码 |
权责事项 |
子项 |
权责类型 |
设定依据 |
履责方式 |
追责情形 |
|
78 |
税费服务 |
081500 |
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涉税服务人员涉税业务的管理 |
|
其他权责事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一十一条。 2.《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8号公布)第二条、第三条、第十一条。 3.《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3号修改)第二条。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1.税务机关应当通过官方网站、办税服务场所等渠道公开涉税专业服务管理的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流程图等。 2.税务机关应当加强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涉税服务人员的实名制管理。 3.税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工作机制,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涉税服务人员实行涉税业务的集中管理与服务。 4.税务机关应当建立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制度,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从事涉税专业服务情况进行信用评价,对涉税服务人员进行信用记录,根据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和涉税服务人员信用复核申请开展复核。根据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和涉税服务人员信用状况,实施分类服务和管理。 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涉税服务人员存在《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一条规定情形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提示提醒、责令限期改正或者予以约谈,扣减信用积分或者纳入负面信用记录(第一、二项情形除外);情节较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扣减信用积分、降低信用等级或者纳入负面信用记录(第一、二项情形除外),向委托人及委托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风险提示;情节严重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列为涉税服务失信主体予以公告,向委托人及委托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风险提示,所代理的涉税业务应当由其与委托人共同到税务机关现场办理。 2.使用税务师事务所名称未办理行政登记且逾期不改正的,税务机关应当提请同级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其限期变更市场主体登记;对超过市场监管部门限期仍不改正的,税务机关提请同级市场监管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3.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涉税服务人员存在《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二条规定情形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扣减信用积分、降低信用等级或者纳入负面信用记录,向委托人及委托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风险提示;情节较重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列为涉税服务失信主体予以公告,向委托人及委托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风险提示,所代理的涉税业务应当由其与委托人共同到税务机关现场办理;情节严重的,由设区的市、自治州税务机关列为涉税服务严重失信主体予以公告,向委托人及委托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风险提示,所代理的涉税业务应当由其与委托人共同到税务机关现场办理,将信息通报相关部门实施监管和联合惩戒,对税务师事务所由其行政登记的税务机关宣布《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无效,提请市场监管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提请全国税务师行业协会取消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收回其职业资格证书并向社会公告,对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等其他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涉税服务人员由税务机关提请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予以相应处理。 三、部门间职责衔接 税务机关应当加强对税务师行业协会的监督指导,与其他相关行业协会建立工作联系制度。税务机关可以委托行业协会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执业质量进行评价。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1.参与或者违规干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经营活动的; 2.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未依法对在涉税专业服务管理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予以保密的; 3.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涉税服务人员不当交往,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4.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情形。 |
|
序号 |
管理流程或业务领域 |
编码 |
权责事项 |
子项 |
权责类型 |
设定依据 |
履责方式 |
追责情形 |
|
79 |
监管执法 |
020300 |
加处罚款 |
|
行政强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序号 |
管理流程或业务领域 |
编码 |
权责事项 |
子项 |
权责类型 |
设定依据 |
履责方式 |
追责情形 |
|
80 |
监管执法 |
040101 |
对违反税务登记规定的处罚 |
对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未按照规定报告银行账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项。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序号 |
管理流程或业务领域 |
编码 |
权责事项 |
子项 |
权责类型 |
设定依据 |
履责方式 |
追责情形 |
|
81 |
监管执法 |
040102 |
对违反税务登记规定的处罚 |
对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三款。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序号 |
管理流程或业务领域 |
编码 |
权责事项 |
子项 |
权责类型 |
设定依据 |
履责方式 |
追责情形 |
|
82 |
监管执法 |
040103 |
对违反税务登记规定的处罚 |
对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或者换证手续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条。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序号 |
管理流程或业务领域 |
编码 |
权责事项 |
子项 |
权责类型 |
设定依据 |
履责方式 |
追责情形 |
|
83 |
监管执法 |
040104 |
对违反税务登记规定的处罚 |
对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未依法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中登录税务登记证件号码,或者未按规定在税务登记证件中登录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账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二条。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序号 |
管理流程或业务领域 |
编码 |
权责事项 |
子项 |
权责类型 |
设定依据 |
履责方式 |
追责情形 |
|
84 |
监管执法 |
040105 |
对违反税务登记规定的处罚 |
对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三条第二款。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序号 |
管理流程或业务领域 |
编码 |
权责事项 |
子项 |
权责类型 |
设定依据 |
履责方式 |
追责情形 |
|
85 |
监管执法 |
040106 |
对违反税务登记规定的处罚 |
对纳税人通过提供虚假的证明资料等手段,骗取税务登记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三条第二款。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序号 |
管理流程或业务领域 |
编码 |
权责事项 |
子项 |
权责类型 |
设定依据 |
履责方式 |
追责情形 |
|
86 |
监管执法 |
040107 |
对违反税务登记规定的处罚 |
对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三条第二款。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序号 |
管理流程或业务领域 |
编码 |
权责事项 |
子项 |
权责类型 |
设定依据 |
履责方式 |
追责情形 |
|
87 |
监管执法 |
040108 |
对违反税务登记规定的处罚 |
对境内机构或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未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有关事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三条第二款。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序号 |
管理流程或业务领域 |
编码 |
权责事项 |
子项 |
权责类型 |
设定依据 |
履责方式 |
追责情形 |
|
88 |
监管执法 |
040201 |
对违反账簿凭证管理规定的处罚 |
对纳税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制度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或者损毁、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三、五项。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序号 |
管理流程或业务领域 |
编码 |
权责事项 |
子项 |
权责类型 |
设定依据 |
履责方式 |
追责情形 |
|
89 |
监管执法 |
040202 |
对违反账簿凭证管理规定的处罚 |
对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序号 |
管理流程或业务领域 |
编码 |
权责事项 |
子项 |
权责类型 |
设定依据 |
履责方式 |
追责情形 |
|
90 |
监管执法 |
040203 |
对违反账簿凭证管理规定的处罚 |
对非法印制、转借、倒卖、变造或者伪造完税凭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一条。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序号 |
管理流程或业务领域 |
编码 |
权责事项 |
子项 |
权责类型 |
设定依据 |
履责方式 |
追责情形 |
|
91 |
监管执法 |
040301 |
对违反纳税申报规定的处罚 |
对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序号 |
管理流程或业务领域 |
编码 |
权责事项 |
子项 |
权责类型 |
设定依据 |
履责方式 |
追责情形 |
|
92 |
监管执法 |
040302 |
对违反纳税申报规定的处罚 |
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序号 |
管理流程或业务领域 |
编码 |
权责事项 |
子项 |
权责类型 |
设定依据 |
履责方式 |
追责情形 |
|
93 |
监管执法 |
040402 |
对违反税款征收规定的处罚 |
对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序号 |
管理流程或业务领域 |
编码 |
权责事项 |
子项 |
权责类型 |
设定依据 |
履责方式 |
追责情形 |
|
94 |
监管执法 |
040406 |
对违反税款征收规定的处罚 |
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八条。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序号 |
管理流程或业务领域 |
编码 |
权责事项 |
子项 |
权责类型 |
设定依据 |
履责方式 |
追责情形 |
|
95 |
监管执法 |
040407 |
对违反税款征收规定的处罚 |
对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序号 |
管理流程或业务领域 |
编码 |
权责事项 |
子项 |
权责类型 |
设定依据 |
履责方式 |
追责情形 |
|
96 |
监管执法 |
040409 |
对违反税款征收规定的处罚 |
对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非法提供银行账户、发票、证明或者其他方便,导致未缴、少缴税款或者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序号 |
管理流程或业务领域 |
编码 |
权责事项 |
子项 |
权责类型 |
设定依据 |
履责方式 |
追责情形 |
|
97 |
监管执法 |
040410 |
对违反税款征收规定的处罚 |
对纳税人拒绝代扣、代收税款,拒不缴纳税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八条。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序号 |
管理流程或业务领域 |
编码 |
权责事项 |
子项 |
权责类型 |
设定依据 |
履责方式 |
追责情形 |
|
98 |
监管执法 |
040411 |
对违反税款征收规定的处罚 |
对税务代理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序号 |
管理流程或业务领域 |
编码 |
权责事项 |
子项 |
权责类型 |
设定依据 |
履责方式 |
追责情形 |
|
99 |
监管执法 |
040501 |
对违反税务检查管理规定的处罚 |
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机关检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条。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序号 |
管理流程或业务领域 |
编码 |
权责事项 |
子项 |
权责类型 |
设定依据 |
履责方式 |
追责情形 |
|
100 |
监管执法 |
040503 |
对违反税务检查管理规定的处罚 |
对有关单位拒绝税务机关依法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有关情况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五条。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序号 |
管理流程或业务领域 |
编码 |
权责事项 |
子项 |
权责类型 |
设定依据 |
履责方式 |
追责情形 |
|
101 |
监管执法 |
040602 |
对违反发票及票证管理规定的处罚 |
对未按照规定开具、使用、缴销、存放、保管发票,未按照规定报备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未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数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序号 |
管理流程或业务领域 |
编码 |
权责事项 |
子项 |
权责类型 |
设定依据 |
履责方式 |
追责情形 |
|
102 |
监管执法 |
040603 |
对违反发票及票证管理规定的处罚 |
对违反规定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丢失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序号 |
管理流程或业务领域 |
编码 |
权责事项 |
子项 |
权责类型 |
设定依据 |
履责方式 |
追责情形 |
|
103 |
监管执法 |
040604 |
对违反发票及票证管理规定的处罚 |
对虚开或者非法代开发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序号 |
管理流程或业务领域 |
编码 |
权责事项 |
子项 |
权责类型 |
设定依据 |
履责方式 |
追责情形 |
|
104 |
监管执法 |
040607 |
对违反发票及票证管理规定的处罚 |
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序号 |
管理流程或业务领域 |
编码 |
权责事项 |
子项 |
权责类型 |
设定依据 |
履责方式 |
追责情形 |
|
105 |
监管执法 |
040608 |
对违反发票及票证管理规定的处罚 |
对扣缴义务人未按照《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开具税收票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三条第二款。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序号 |
管理流程或业务领域 |
编码 |
权责事项 |
子项 |
权责类型 |
设定依据 |
履责方式 |
追责情形 |
|
106 |
监管执法 |
040609 |
对违反发票及票证管理规定的处罚 |
对自行填开税收票证的纳税人违反《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三条第二款。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序号 |
管理流程或业务领域 |
编码 |
权责事项 |
子项 |
权责类型 |
设定依据 |
履责方式 |
追责情形 |
|
107 |
监管执法 |
040701 |
对违反纳税担保规定的处罚 |
对纳税人、纳税担保人采取欺骗、隐瞒等手段提供担保,非法为纳税人、纳税担保人实施虚假纳税担保提供方便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三条第二款。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序号 |
管理流程或业务领域 |
编码 |
权责事项 |
子项 |
权责类型 |
设定依据 |
履责方式 |
追责情形 |
|
108 |
监管执法 |
040702 |
对违反纳税担保规定的处罚 |
对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等手段提供担保,造成应缴税款损失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三条第二款。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序号 |
管理流程或业务领域 |
编码 |
权责事项 |
子项 |
权责类型 |
设定依据 |
履责方式 |
追责情形 |
|
109 |
监管执法 |
040801 |
对违反社会保险费征收规定的处罚 |
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逾期仍不缴纳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
序号 |
管理流程或业务领域 |
编码 |
权责事项 |
子项 |
权责类型 |
设定依据 |
履责方式 |
追责情形 |
|
110 |
监管执法 |
040900 |
对违反涉税专业服务规定的处罚 |
|
行政处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三条第二款。 2.《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8号公布)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1.税务机关应当通过官方网站、办税服务场所等渠道公开行政处罚的执法主体、权限、依据、裁量基准、程序、救济渠道、流程图等。 2.税务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查明事实。 3.税务机关应当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4.税务机关应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当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税务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5.依法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的,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 6.除依法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外,税务机关在调查终结后,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决定,制作相关文书。重大执法决定应当经过法制审核。 7.税务行政处罚文书应当按规定送达当事人。 8.税务机关应当自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9.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依法公开。 10.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以文字、音像等形式,对行政处罚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进行全过程记录,归档保存。 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加处罚款的数额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不予计算。 2.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税收征管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1.参与或者违规干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经营活动的; 2.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未依法对在涉税专业服务管理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予以保密的; 3.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涉税服务人员不当交往,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4.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执法人员未取得执法证件的,符合立案标准的案件不及时立案的; 5.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 6.违反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自行收缴罚款的; 7.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的; 8.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9.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将收缴罚款据为己有的; 10.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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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管理流程或业务领域 |
编码 |
权责事项 |
子项 |
权责类型 |
设定依据 |
履责方式 |
追责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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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
监管执法 |
GD061100 |
社保非正常户的认定和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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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确认 |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征收社会保险费欠费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2号,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修改)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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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
监管执法 |
081900 |
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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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责事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三条。 |
一、相关程序和要求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