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税务局公告
2021年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 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第四条、第六条的规定,现将揭阳产业园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等62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见附件)予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税务局
2021年1月28日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税务局公告
2021年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 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第四条、第六条的规定,现将揭阳产业园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等62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见附件)予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税务局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