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行政征收 > 欠税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税务局欠税公告(2023年第2号)
发布时间:2023-04-21 11:47:59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税务局欠税公告

2023年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第四条、第六条的规定,现将产业园截止到2023年3月31日,欠缴税款在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的企业或单位、欠缴税款在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且至本次公告前1日仍未清缴的欠税情况(见附件)予以公告。


附件:1.正常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

          2.非正常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税务局

2023年4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