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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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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机构
发布时间:2023-10-19 18:00:26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和服务工作。

第二税务分局。负责本级重点税源管理、风险应对和社会保险费管理工作。

磐东税务分局。负责磐东街道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转移园区税务分局。负责揭阳高新技术开发区(转移园

区)、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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