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烘能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等6户(名单详见文书附件):
因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以下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将《税务事项通知书》(揭产业园税磐东税通〔2026〕515 号等)文书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税务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公告送达纳税人名单
2.《税务事项通知书》(揭产业园税磐东税通〔2026〕515 号等)
国家税务总局
揭阳市税务局产业转移工业园税务分局
2026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