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揭阳市税务局和惠来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国家税务总局惠来县税务局(以下简称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扎实推进税收法治建设,坚持规范化标准化一体化建设,法治税务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局以深化理论学习为基础,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主线,推动学习教育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
(一)精研细读深学。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内重要法规制度。
(二)丰富载体促学。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将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列入年度全员教育培训必学内容,增强法治自觉,不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向深入,进一步提振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气神。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不折不扣落实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县税务局扛牢抓实减税降费重大政治责任,通过加强优惠政策宣传和纳税辅导等多项举措,促进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尤其是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在惠来县落实落细落地,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惠及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有效缓解了广大困难市场主体的资金压力,使退税减税政策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实现了地方“稳经济大盘”“稳市场主体”的预期目标。
(二)推动税务系统组织体系优化高效。一是贯彻落实政策要求,已基本完成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且权责明确、全面高效的部门设置。进一步优化人员配置,极大地提升了工作效能。二是全面实行权责清单制度。制发县税务局及下设税务分局的权力和责任清单,并在执法公示平台进行公示,实现权责清单的动态更新及调整,规范和约束履职行为,高效履职尽责,实现同一事项的规范统一。
(三)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分级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参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二是落实跨地域、跨部门信息互认通用,不要求纳税人缴费人重复报送材料,取消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简并办理程序、减少材料报送、实行全程网办,优化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等税务事项管理方式,杜绝实施变相审批加重纳税人缴费人负担的行为。三是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县税务局组织开展相应的学习培训,重点提升办税服务场所工作人员的落实执行能力,同时强化宣传辅导,确保纳税人知晓可以根据需要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业务。此外,县税务局严格按照《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相关要求开展事后核查。四是推动税务执法、服务、监管的理念和方式手段等变革,结合实际情况探索建立动态化的重点监管事项清单,实施科学精准监管。五是严格按照规定,落实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制度;同时上线“主题办税系统”,将大部分税费事项打包集成办理,实现“一件事”办成。推行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办税可享受主题式集成服务;积极进驻惠来县政务大厅,强化“税社”联动,将“税务自助服务终端机”引进县人社局政务服务中心,更大程度地方便参保群众享有更多办理业务的途径,有效解决了缴费单位和参保人“社保税务多头跑”的问题,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水平;在各办税厅均设有“老年人服务通道”、“绿色通道”,充分保障老年人及其他特殊群体基本办税需求。
(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继续大力推行“便民微税厅”、点餐式服务,压缩企业办税时间,精简涉税报表,大力推广“非接触式”办税,积极引导纳税人多跑网路、少跑马路。二是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在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时均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完善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确保制定的文件依据合法、程序合法、内容合法。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度,定期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合法性审核工作情况;明确税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的标准和范围以及税务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主体,切实按照文件要求确定税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程序,严把税收规范性文件审核关,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究。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县税务局主要负责人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依法决策内部机制,聘请执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为我局的重大行政决策和重要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深入推进我局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进程。
(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重大行政决策均经过党委会议、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等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加强合法性审查,完善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和合同合法性审查机制,预防法律风险,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将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纳税人缴费人权利救济和税费争议解决机制,畅通诉求有效收集、快速响应和及时反馈渠道,对举报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的有功人员,依法予以奖励和严格保护。
(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一是全面落实三项制度。运用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内容进行公示,同时加强事前的公示信息审核及事后的公示信息及时更新调整;对税务执法过程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文字记录,对直接涉及重大财产权益、容易引发执法争议和税收执法风险较高的执法事项进行音像记录,并将音像记录及时上传到平台,做好音像记录台账管理,同时完善执法设备配置,用好约谈室开展约谈工作,多方面做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严格按照清单事项及时限,做到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应审尽审”。全面落实《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广东省税务系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细化量化各执法行为的裁量范围、种类及幅度。统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二是统一执法文书式样,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防范税务执法风险,推广应用税务文书电子送达,采用“非接触式”方式送达税务文书,避免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推进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结果网上查询。
(三)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一是全面落实“首违不罚”制度。县税务局严格按照税务总局发布的两批“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及相关解读文件的工作要求落实“首违不罚”制度,做好相关执法人员的针对性业务培训,确保基层执法人员对于该政策的了解与掌握,不断提高执法效率。其次是在日常纳税人的管理中,通过政策文件宣传及时提醒纳税人按照规定完善涉税行为,同时对于相关纳税人采取适当的教育辅导,充分体现“柔性执法有温度”,提高纳税人的获得感和税法遵从度。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部署和落实年度普法工作任务。一方面切实履行普法主体责任,加强本单位普法工作的开展实施,制定年度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另一方面落实年度普法工作任务,年中开展系统学法考试。三是在税收宣传月期间对税收优惠政策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提高纳税人缴费人税法遵从度。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配合落实上级局应急管理相关工作;协调、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应急管理规定和规划建议;做好应急预案制订、应急保障和风险排查等工作;检查相关应急管理工作。全面加强值班值守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切实抓好信息报告工作,及时掌握判断应急事态。扎实做好信访工作,确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信访工作责任制。
(二)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密切关注意见箱、意见薄、税收问题信访咨询点,畅通局长信箱、投诉电话,及时查看信件和接听电话投诉,进一步畅通信访投诉渠道和信息传递渠道。各纳税服务厅开展多次应急演练和集中学习,提升窗口人员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加强和规范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职工必训内容,加强全县税收法制人才建设工作,聘请职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不断增强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的专业性,同时注重案件收集和分析,以案释法,强化执法质量意识,全面提高执法效能,有效避免税企纠纷,将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防患于未然。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形成监督合力。一是推动党委履行党内监督的主体责任,细化具体落实措施;突出加强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二是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对行政机关公职人员违法行为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依法依规给予处分。三是更加突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加强税收执法责任追究,刀刃向内、自我革命开展进一步强化重大风险防治工作。落实担当作为的激励和保护机制,切实调动各级特别是基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充分支持从实际出发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二)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统筹协调、规范保障、督促指导作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严格按照权责事项清单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
(三)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主动落实政务公开要求、重大行政决策公开要求与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要求,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
(四)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县税务局按照税务系统内部控制要求,加强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确定采购需求、组织采购活动、履约验收、答复询问质疑、配合投诉处理及监督检查等重点环节内部控制管理,防范和化解政府采购风险。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一是深入推广应用V-Tax远程可视化办税平台,不断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的事项范围,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问办一体”服务新模式;同时利用微信“粤税通”小程序实现契税等更多涉税业务“掌上办”,有效解决了纳税人缴费人“不会办、咨询难”的问题,及时跟进线上咨询辅导,实现“服务不见面、时刻都在线”。二是全面推广应用社保费核心和网报系统,持续扩大“非接触式”服务范围。
(二)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一是根据上级有关部署,配合做好税务机关数据目录编制和关联工作。二及时准确提供相关涉税数据,积极配合地方政府。三是积极参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一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县税务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时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二是配合市局做好法治政府创建示范活动,不断激发法治政府建设的内生动力。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同时在履行信息公开审查和保密审查程序后,将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三是强化依法行政考核评价,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不断完善考核制度,加强跟踪问效,推动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县税务局主要负责人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法律,在党委会议、局务会议上带头学习宪法法律。坚持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加强对税务系统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按年度培训计划组织领导干部开展法治专题培训,把法治教育纳入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
(三)加强舆论宣传。加大法治政府建设成就经验宣传力度,今年在全国第31个税收宣传月暨“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之际,县税务局税宣“轻骑队”开展“税官讲税法”的税收校园宣传活动,为学生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税收知识宣传课,积极传播税务法治建设的时代强音。
2022年,县税务局在法治税务建设工作的过程中取得了一些成果,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高素质专业化税收法治人才还比较缺乏,二是个别税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3年,县税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党对法治税务建设的全面领导,进一步树牢税收法治意识,优化税务执法方式,营造更优法治环境,推动惠来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国家税务总局惠来县税务局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