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第四条、第六条和第九条的规定,现将广东汇德供应链有限公司等49户纳税人欠缴税款的情况(见附件)予以公告。
附件:1.纳税人(企业)欠缴税款情况表
2.纳税人(个体工商户)欠缴税款情况表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揭东区税务局
2021年 1月 2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第四条、第六条和第九条的规定,现将广东汇德供应链有限公司等49户纳税人欠缴税款的情况(见附件)予以公告。
附件:1.纳税人(企业)欠缴税款情况表
2.纳税人(个体工商户)欠缴税款情况表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揭东区税务局
2021年 1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