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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揭东区税务局任免工作人员(2023年12月-2023年8月)
发布时间:2023-10-17 09:48: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揭东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21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揭东区税务局2022年12月13日决定:

任命林潮升为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揭东区税务局信息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郑晓华为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揭东区税务局规费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揭东区税务局2023年3月31日决定:

免去吴浩青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揭东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副局长职务、一级行政执法员职级。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揭东区税务局委员会2023年4月6日决定:

任命吴奕彬同志为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揭东区税务局党委办公室主任。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揭东区税务局2023年4月6日决定:

任命吴奕彬为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揭东区税务局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洪相都为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揭东区税务局收入核算股股长(试用期一年)。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揭东区税务局2023年5月18日决定:

免去王馥华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揭东区税务局收入核算股副股长职务;

免去吴奕芳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揭东区税务局收入核算股副股长职务;

免去刘延珊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揭东区税务局组织人事股副股长职务。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揭东区税务局2023年5月26决定:

任命陈永东为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揭东区税务局税政一股副股长、三级主办;

任命林伟锋为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揭东区税务局税政二股副股长、四级主办。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揭东区税务局2023年6月14日决定:

任命林锦青为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揭东区税务局税源管理股股长。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揭东区税务局委员会2023年6月14日决定:

任命邹从华为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揭东区税务局党委纪检组副组长 (协助负责日常工作,正股长级)。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揭东区税务局2023年8月9日决定:

林弘敏、吴浩玲、吴楚萍、黄衡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期转正,任命林弘敏为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揭东区税务局法制股副股长;任命吴浩玲为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揭东区税务局征收管理股副股长;任命吴楚萍为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揭东区税务局组织人事股副股长;任命黄衡为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揭东区税务局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副股长级干部,副股级任职时间自2022年7月 18日起计算。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揭东区税务局2023年8月21日决定:

吴露生负责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揭东区税务局税政一股日常工作。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揭东区税务局委员会2023年8月23日决定:

任命吴晓东同志为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揭东区税务局党委纪检组副组长 (副股长级),试用期一年。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揭东区税务局2023年8月23日决定:

任命任命陈浩洋为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揭东区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王嘉滢为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揭东区税务局收入核算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一级行政执法员;

任命陈哲秀为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揭东区税务局纳税服务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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