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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揭西县税务局关于非正常户认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07 15:33:48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揭西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第二条的规定,“揭西县河婆达盛五金交电店”等79户纳税人(详见附件)已被国家税务总局揭西县税务局认定为非正常户,现按规定对非正常户纳税人的相关信息进行公告。以上非正常户纳税人应纳税款的追征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揭西县税务局

202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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