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正浩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5200MA4ULPLF0T):
因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以下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责令限期缴纳税款)》(揭高新税砲台税通〔2025〕 1354号)。
请你单位及时到揭阳市榕城区砲台镇镇安路砲台税务分局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责令限期缴纳税款)》(揭高新税砲台税通〔2025〕 1354号)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文书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砲台税务分局
2025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