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宝丽斯针织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 91445200MA52R49H2P)
因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以下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扣缴税收款项适用)(揭高新税强扣〔2026〕1 号)(见附件,附件密码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请你单位及时到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渔湖街道空港大道北一路3号国家税务总局揭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领取《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扣缴税收款项适用)(揭高新税强扣〔2026〕1 号)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文书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026年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