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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食堂排污排水系统修缮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21 15:54:31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一、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经我局政府采购领导小组会议同意,拟将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食堂排污排水系统修缮项目打包,参照询价方式通过“货比三家”采购。本项目内容包括:1. 旧路面机械切缝;2. 拆除路面;3. 人机配合挖沟槽土方;4. 垫层填砂;5.回填砂;6. 余方弃置等。具体内容详见我局提供的工程项目清单及有关说明。本项目最高限价9.98万元,施工工期7日历天。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请于2020年7月24日上午9:00~11:30到我局财务管理股(地址:普宁市流沙赵华路西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办公楼4楼)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注:以上资料一式1份,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若符合条件的报价申请人超过5家时,我局将于2020年7月24日下午 2:30在财务管理股通过抽签选取5家入围单位。各报价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届时务必出席,并携带其身份证供我局核查,否则作弃权处理。入围的报价申请人同时领取询价文件及有关资料。

若符合条件的报价申请人在3家(含)以上5家(含)以内时,我局将通知报价申请人于2019年7月24日下午 2:30~3:30到财务管理股领取询价文件及有关资料。

若符合条件的报价申请人不足3家时,我局将通知报价申请人停止询价。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符合条件的报价申请人请于2020年7月28日上午9:00~10:00,到我局财务管理股递交密封并加盖公章的报价文件。

六、成交方的确定

我局将于2020年7月28日上午10:00,在财务管理股拆封入围的报价申请人递交的报价文件,并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方。如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相同的情况,则以抽签方式确定成交方。

七、联系方式

询价人: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            

联系人:辜先生               电  话: 0663-2911608                     

 

                                                                                               202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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