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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关于撤销占陇办税服务厅和梅林办税服务厅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9-23 16:12: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办税服务、提升征管效能,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决定自2022年10月8日起撤销占陇办税服务厅和梅林办税服务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10月8日起,占陇办税服务厅和梅林办税服务厅将停止对外提供窗口办税(缴费)服务,保留自助办税终端设备,您可通过自助办税终端设备自助办理涉税(费)业务。推荐您优先使用电子税务局、V-tax远程可视化办税、“粤税通”微信小程序和自助办税终端等“非接触式”渠道办税。

二、如您在涉税(费)业务的办理上需要人工窗口服务,可通过“粤税通”微信小程序成功预约后就近前往普宁市以下办税服务厅(窗口)办理:

办税服务厅(窗口)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流沙) 揭阳市普宁市流沙北街道福盛南路西侧 0663-2265388
驻普宁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窗口 揭阳市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9号二、三楼 0663-2489338

请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相互转告。如有疑问,请向办税服务厅人员咨询。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

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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