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办税服务、提升征管效能,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决定自2022年10月8日起撤销占陇办税服务厅和梅林办税服务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10月8日起,占陇办税服务厅和梅林办税服务厅将停止对外提供窗口办税(缴费)服务,保留自助办税终端设备,您可通过自助办税终端设备自助办理涉税(费)业务。推荐您优先使用电子税务局、V-tax远程可视化办税、“粤税通”微信小程序和自助办税终端等“非接触式”渠道办税。
二、如您在涉税(费)业务的办理上需要人工窗口服务,可通过“粤税通”微信小程序成功预约后就近前往普宁市以下办税服务厅(窗口)办理:
办税服务厅(窗口)名称 | 地址 | 联系方式 |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流沙) | 揭阳市普宁市流沙北街道福盛南路西侧 | 0663-2265388 |
驻普宁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窗口 | 揭阳市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9号二、三楼 | 0663-2489338 |
请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相互转告。如有疑问,请向办税服务厅人员咨询。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