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2023 年7至9月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 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填写到月) |
备注 |
1 |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物业服务 |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概况:为我局13个办公场所及食堂、20处存放档案资料及应急物资场所、2处土地提供物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物业配套设施设备的系统日常管理、保障,场所公共安全、秩序管理、维护及服务,室内外绿化养护、美化环境、卫生保洁、会务服务,停车场、公共区域、广场管理,防灾减灾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 采购服务期限:三年(2023年10月1日--2026年9月30日,服务期内合同一年一签)。 预算金额:960.00万元(320.00万元/年) 采购标准:1、单位大门出入口有24小时保安值班看守,无脱岗或睡觉现象; 2、对进出车辆进行管理和疏导,保持出入口畅通,车场车辆停放有序; 3、禁止闲杂人员进入办公大楼,如有来访人员要核实身份登记后方可进入; 4、每天不定时巡逻办公大楼,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并上报服务单位主管人员; 5、消防预防措施,消防通道畅通无杂物,消防检查要派专人每月至少巡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服务单位主管人员并填写巡查记录; 6、对草坪、花卉、绿篱、树木定期进行修剪、清除绿地杂草、杂物、进行养护,确保植物长势良好; 7、及时对花草树木进行打药杀虫、施肥,保持植物生长旺盛;在指定位置摆放花木盆栽注意平时养护,适时更换; 8、每天按时将垃圾清运干净并及时清洗垃圾房,垃圾房没有异味; 9、大楼地埕、停车场、围墙周边、办公楼走道、卫生间等公共区域清全天保持清洁,目视无杂物; 10、楼内公共区域、窗玻璃、窗台、窗槽、栏杆、扶手按照合同规定定期清洁,确保达到服务标准; 11、负责日常会议、培训服务,包括会前准备好茶水、纸巾等用品;会前巡查会场设施是否正常及卫生是否整洁;会议中定时加水; 12、会后、下课后整理会议室; 13、负责日常来访客人引导、联系被访人员并确认身份; 14、禁止闲杂人员进入办公大楼; 15、建立闲置房产土地影像档案资料,负责闲置房产的保安和卫生清洁工作;负责闲置土地的巡查工作,每周至少巡查一次等。 采购验收方式:验收考核工作采取发放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负责考核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决定调查问卷发放的范围,范围最大不超过所有接受本物业服务的单位和人员)。 采购验收时间:在每月结算服务费前,采购人原则上要组织一次验收考核工作。 |
960 |
2023.8 |
1、每服务满12个自然月计1年。 2、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