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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5-02-14 16:19:06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1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4年,在揭阳市税务局党委和普宁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普宁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持续推进税务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普宁市税务局始终坚持把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必须持续抓紧抓实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筑魂,夯实法治税务建设的理论之基。

二、健全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一)推进税务部门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编制、对外公开执法权力和责任事项清单,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并根据税收征管改革内容进行动态调整,清晰界定各单位执法权力及责任,实现同一事项的规范统一,推动各单位高效履职尽责。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认真落实“非禁即入”,促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抓实抓细延续实施和新出台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和大数据分析,解决政策落实中的堵点难点问题,确保税费优惠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坚持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扎实做好各税费征管工作,服务普宁高质量发展大局。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实现涉税费业务办理更便捷。落实诉求解决联席会议制度,结合不同时期重点工作,先后开展“走流程、听建议”、“纳税服务体验师”等活动,组织走访全国人大代表,全面收集、研究、解决办税缴费服务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形成纳税人缴费人需求管理闭环。完善精准推送兜底服务,进一步实现对纳税人缴费人诉求的前置响应。立足服务兜底,推动实体税费服务场所功能转型,持续推进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分局、办税服务厅)建设。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严格落实制定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制度,持续优化法治化税收营商环境。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税务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严格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广东省税务系统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规范》,加强对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监督管理,全面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权益性审核、合法性审核和合规性评估机制,严格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2024年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1件,制定税务规范性文件1件。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强化依法决策意识。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原则,建立税务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之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法律意见,加强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党委工作条例和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有效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核心作用。

(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坚持依法依规决策,结合税收工作实际,不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重大事项、重要工作提请党委会议、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决定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不断提高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推进构建税费征管新体系。深入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本地纳税人分类分级架构,完善大企业和重点企业管理机制,厘清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税源管理股与属地分局的职责分工,切实抓好税源监控和风险管理等大企业专业管理事项。强化税费事项网格化管理,在分级分类清单管理的基础上,做好取消管理员固定管户后的职责转换以及赋能工作,梳理形成税费网格化管理事项,依托网格化管理机制,压实税源管理分局税费管理兜底事项和风险防范管理职责。强化风险常态化监管,通过开展各项专项工作,及时识别大数据难以识别的税收风险,不断完善税收监管、夯实税源基础。

(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着力打造新型税务执法质量控制体系,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税务执法透明化、规范化、法治化。依托门户网站、执法公示平台、办税服务厅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以及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事前和事后信息的公示,及时主动公开执法信息。严格按照《广东省税务系统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要求,做好执法音像记录工作,推动执法行为和执法程序更合法、规范。加强法制审核能力和队伍建设,做到每一项重大执法决定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2024年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7次,确保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三)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严格落实“首违不罚”事项清单,通过柔性执法、以教代罚,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以提升税法遵从为导向,积极探索推进“说理式执法”、“非强制性执法”等执法方式。依托智慧税务平台和税收大数据,实现“以数治税”,有效识别税收风险点,精准推送风险提示,进一步提高税务执法精确度。建立重点执法事项集体审议机制,确保税务执法公平、公正。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研究制定任务清单,做好税务执法质量智能控制体系建设,有效提升税务执法质量和效能。

(四)推陈出新税收宣传方式。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拍摄短视频《我和我的家乡》并获得“税眼看发展”全国短视频大赛一等奖,面向全市纺织服装、电子商务、农产品收购、涉税专业服务等行业持续开展“普税面对面”系列党建品牌活动,推出潮式“税收游园会”、“便民办税体验行”等主题活动,开展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系列税法宣传,有效传播税收好声音,提升税收普法宣传质效。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深入学习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底线思维,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针对易引发突发情况的区域和事件定期进行调查、监控,健全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根据实际需要和形势变化及时修订,实现应急预案的不断优化和动态管理。

(二)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增强防范意识,强化各部门防范化解本地区本领域重大风险责任,坚持预防与处置相结合原则,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重点对预案操作性、指挥协调能力、联动协同能力、应急处置能力进行评估,不断提高突发事件的依法处置能力。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完善税费争议调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进创建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分局、办税服务厅)、新时代文明实践点。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紧扣“三个最”工作部署,围绕税费共治共管工作理念,充分整合调解力量和法律服务资源,建立普宁市跨部门税费征缴争议事项联调机制,以多部门协调联动的模式化解疑难税费争议事项,推动税费争议从源头化解、多元化解、实质化解。

(二)加强和规范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严格遵守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相关规定,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加强复议应诉队伍建设,提高复议应诉水平,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依法依规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依法行政。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凡是能主动公开的一律公开。持续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依托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渠道,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税务执法信息。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

(二)推动形成监督合力。推进构建税务系统一体化综合监督工作,把党内监督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协同发力,聚焦明察暗访强化日常监督,紧盯重点领域强化专项监督,聚焦“关键少数”强化“八小时”以外监督,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形成合力,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

(三)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做好税收执法风险动态跟踪防控工作,加强风险点核查力度,严格落实防控机制、前移监督关口和落实重点风险防控措施,从源头上加强问题整治。加强内控管理,抓好过错责任追究工作,切实保障税收执法规范性和公正性,有效防范税收风险,提高工作质效。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一)加快推进信息化税收管理。有序推广上线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制定上线、双轨验证、应急保障等方面工作方案,分阶段做好新电子税局双轨验证、新旧并行、全面上线工作,完成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向新电子税局的全面切换。推进社保费“统模式”改革,做好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上线标准版业务切换工作,全力配合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统模式改革上线,按照规定时间节点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功能平稳上线及系统平稳运行,践行智慧税务建设。

(二)加快推进数据共享。用好市场主体信息共享机制,深化税收协同共治。对接市住建、自然资源、公安、市场管理等15个部门获取涉税数据,进行整合分析,推送相关责任部门加强应用,并跟踪收集应用成效,及时将共享信息适时转化为税费成果,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税收共治优势。

十、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落实各项法治任务融合到日常党建工作中,紧密结合党纪学习教育,主动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开展税务机关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述法;加强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体制机制建设,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认真谋划和落实好法治税务建设的各项任务,部署法治税务建设重点工作,发挥牵引和突破作用,带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要求,确保党的政策主张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全过程。

(二)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进一步优化法治人才配置,加强法制机构建设。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健全干部考核评价办法,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加强对税务干部的法治教育培训,制定《普宁市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及《普宁市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教育培训方案》,推动税务领导干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为普宁税收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2024年,普宁市税务局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仍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法治队伍建设不足,个别税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升。

2025年,普宁市税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着眼高质量发展大局,立足主责主业,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全面推进普宁税务法治建设工作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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