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决定,任命:
陈思锦为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机关党委副股长级干部、四级主办,兼任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党委纪检组副组长(副股长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