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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榕城区税务局计算机网络设备及软件维护服务简易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03 17:40:28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榕城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榕城区税务局拟对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榕城区税务局计算机网络设备及软件维护服务进行简易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榕城区税务局计算机网络设备及软件维护服务

二、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及地址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榕城区税务局

地址:揭阳市榕城区新兴街道东湖路1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663-8623334

三、采购预算:210000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本项目采购内容包括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榕城区税务局(含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榕华税务分局、东兴税务分局、驻榕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仙桥网点及电教室)全部计算机(含台式机与笔记本电脑)及外设(含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投影仪等)、考勤服务、各服务窗口排队叫号设备、机房网络设备及配套网络设施的维护、保养、安装和调试。

五、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1.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供应商参加简易磋商。供应商应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技术实力及相关资质,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简易磋商。

4.符合和满足本项目其他要求和资质条件。

(二)供应商不存在失信记录。

失信记录是指,截止到简易磋商响应截止时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存在不良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简易磋商。

(三)相关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简易磋商。

六、获取简易磋商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获取简易磋商文件时间:2024124日至2024121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双休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简易磋商文件地点:揭阳市榕城区新兴街道东湖路1号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榕城区税务局3307信息中心。

获取简易磋商文件方式:意欲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按上述时间到上述地点免费获取简易磋商文件。

七、简易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1217日下午500

简易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址:揭阳市榕城区新兴街道东湖路1号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榕城区税务局3307信息中心。

八、简易磋商及评定时间和地点

简易磋商及评定开始时间:20241218日上午900

简易磋商与评定地址:揭阳市榕城区新兴街道东湖路1号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榕城区税务局5509会议室。

文件递交、简易磋商及评定开始时间如遇到特殊情况需推迟,我局将提前电话告知,请保持电话畅通。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663-8623334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榕城区税务局

              202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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