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榕城区税务局2025年12月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27 15:22:32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榕城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榕城区税务局2025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

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

(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榕城区税务局导税服务项目

1、采购标的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榕城区税务局导税服务项目 2、服务期限:2年(24个月)。 3、服务内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办税服务厅管理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8]189号)、《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揭税发[2020]42号)以及省局修订的《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管理规范》等文件,服务内容如下: (1)导税咨询服务; (2)基础资料预审服务; (3)办税辅导服务; (4)办税咨询服务; (5)税收宣传服务; (6)负责线上线下非权限限制业务受理; (7)协助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服务事项。

225.00

202512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榕城区税务局

20251027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