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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榕城区税务局榕华税务分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揭榕税 榕华公〔2025〕2025003号
发布时间:2025-11-28 09:53:48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榕城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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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因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揭榕税榕华限改〔2025〕3727号),告知内容如下:

你(单位)违反税收管理-未按照规定将你单位的全部银行账号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四项,限你(单位)于收到本文书之日起七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榕城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或通过线上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全部银行账号。

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文书。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榕城区税务局榕华税务分局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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