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榕城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局党委和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有关要求,坚持依法治税,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现将榕城区税务局2025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构建“党委领学、支部促学、党员自学”格局。举办党建干部示范培训班、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提升。二是深入开展学习教育。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纳入法治税务建设日常学习教育内容,在制定《全区税务系统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时,以学习教育为抓手,融入制度建设为保障,扎实开展系列工作,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推动全系统将各项任务贯到底、落到位。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坚决守牢不发生系统性税源流失风险和不收“过头税费”两条底线,全力以赴完成组织收入目标任务。二是落实落细各项税收政策。坚持“用数据、找问题、堵漏洞、防风险、增效能”工作策略,通过加强事前精细辅导、事中审核检验和事后风险应对,精准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切实防范错享骗享和税收流失风险,提升堵漏增收工作成效。三是开展权责清单修订工作。按照总局、省局修订建议开展区局及四个税务分局权责清单修订工作。形成并公布揭阳市榕城区税务局权责清单、第一税务分局权责清单、第二税务分局权责清单、榕华税务分局权责清单、东兴税务分局权责清单,有效厘清执法职责边界,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四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积极稳妥推进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加强平台企业涉税信息税收监管,认真做好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工作,通过“重点+网格”分类分级管理强化平台企业税收监管;持续优化纳税服务,全区办税厅满意率持续保持100%;联合社保、医保部门优化社保费退费申请流程,加强内部系统数据传输和业务交流,推动退费资料由“多头报”到“报一次”转变;深化拓展存量房业务“一窗通办”,将商铺交易事项纳入通办范围,实现不动产交易涉税环节“全程不用跑”。五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夯实税务基础性工作,提升市场主体税收遵从度与满意度;注重提升“智慧税务”建设和应用效能,提升“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便利化水平;注重与财政、生态环境、人社、医保、住建、市监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推行二手房交易“一窗通办”、建立常态化联络员协同共治机制;注重与市场主体和社会各方进行常态化宣传、推介和沟通,提升对税收营商环境工作的认知;持续助力诚信纳税小微企业通过“银税互动”获得贷款;深入开展税源分析,积极向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三)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坚持税收法定原则,严格落实《广东省税务系统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实施办法》,从严从实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核、合规性评估、权益性审核,不断完善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
(四)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落实重大决策制度。坚守税收法治与依法决策底线,严格按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工作,强化集体讨论,保障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二是坚持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制机构人员、法律顾问的专业特长,为政府采购、招投标等重大决策环节筑牢法律保障防线。三是拓宽民主参与渠道。多渠道收集听取税务干部、纳税人缴费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有效提升公众参与度。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持续推进“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防止随意性执法、选择性执法和过度执法。二是完善执法人员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强化执法能力建设。三是规范落实裁量基准。严格执行《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执法,充分发挥“首违不罚”积极效应。四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通过稽查检举平台、来信来访、电话举报、信访举报、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渠道接收涉税违法举报,解决纳税人缴费人诉求,营造规范有序的税收环境。五是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紧扣“税收·法治·公平”主题,精心开展税收宣传进马拉松赛、进校园、进西湖公园等系列税收普法宣传活动,着力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营商环境,被市级以上媒体报道50余次,一名同志获全市第二届“我与民法典的故事”暨“法治益企行”演讲比赛三等奖。
(六)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严格落实舆情应对管理机制,强化网上涉税舆情管控,做好转发宣传、举报负面评论等工作,紧盯网络信息与媒体报道走向,坚决防范网络谣言扩散、媒体不当炒作引发的风险隐患,着力筑牢良好舆论环境防线,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运行。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健全多元纠纷化解机制。严格落实《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普通程序听取意见办法》,进一步完善和解、调解机制。二是依法稳妥应对行政诉讼。认真落实《行政诉讼法》,诉讼案件协同应对,不断提高应诉能力。三是强化信访管理工作。全面健全信访管理闭环机制,织密“党委统筹、部门协同、全员参与”的信访工作网络,严格依法依规推进信访登记、受理、分办、回复各环节工作。对信访案件开展全链条严密监控、精准追踪,确保处置流程合规、结果公平公正。
(八)强化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落实监督与警示。在重要节日节点发出严防“四风”问题工作提醒,并联合机关纪委对各分局、办税服务厅等开展明察暗访,持续释放严的信号。组织观看专题警示教育片,现场开展“以案五说”,协同党建部门落实好主题党日“纪检委员时间”,组织学习“纪监阅”系列案件剖析报告,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二是深化纪税协作。健全与纪委监委的常态化协调机制,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和情况反映,及时掌握税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形成监督合力,逐步推动纪税协作从“互通”向“畅通”转变。三是强化执法内控监督。2025年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工作要求召开内控小组会议,做好总结和研究部署工作,严格落实税务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为内控工作筑牢组织保障。四是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坚持主动公开与严守保密纪律相结合,严格做好公开信息的管理归档、保密审查,确保公开内容保密合规,持续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的动态更新调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事项落实落细。
(九)推进信息建设,加强智慧税务落实
一是积极探索智慧税务建设。实现“线上下”联动、“前后台”联动、“跨部门”联动和异地事项跨域办,与人社、医保、不动产等部门高效联动,持续推进“一厅联办”“一窗通办”“信息共享”。二是进一步推广数电发票。积极宣传、辅导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切换至数电平台开具发票,做好开通乐企直连服务的相关工作。三是深化落实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与外部门的信息交互,持续夯实税收治理基础。
(十)加强党的领导,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加强依法行政领导。由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区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落实领导小组例会制度。二是强化干部锻炼培养。提供线上线下各类持续学习进修的平台和渠道,发挥学习兴税等网络学习平台覆盖广、便捷化的优势,抓好履职通识培训。三是重视法治人才培养。鼓励广大税务干部考取法律职业资格,支持符合条件的干部申请公职律师,区局现有10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4人加入公职律师队伍。
二、存在的不足
2025年榕城区税务局全面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各项工作有序落实,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面临一些问题。如:部分税务人员对政策的理解和把握不够深入,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是思想认识存在偏差、教育培训针对性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修正,进一步提升税收执法水平。
三、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有关情况
区局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担任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组长,专题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点问题,推动法治建设与税费服务深度融合,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强化执法监督,规范税务执法行为,防范税收执法风险。主动接受监督,推动政务公开,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以法治建设引领税收治理现代化,确保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地见效。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学习法治思想。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防范风险的能力。
(二)持续提升执法水平。主动适应新经济、新业态发展新趋势,认真做好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培训,以精确执法为重要抓手,高效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清单等政策措施,推动税务执法方式不断优化。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便民办税,推动办税服务厅转型升级;深化征纳互动应用,提升办税服务效率;深化拓展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加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集中监管,进一步规范涉税服务行为;加强合规经营的宣传引导,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四)持续提升征管质效。紧密结合榕城税源结构和工作基础,因地制宜推进“强基工程”;聚焦新经济新业态,强化平台企业涉税信息税收监管;提升基层干部用数能力,精准施策强化税收风险应对。
(五)持续落实税惠政策。优化“政策找人”工作机制,强化政策适用管理,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辅导,防范错享骗享和税收流失风险。
(六)持续加强监督问责。加强税收执法风险监控,主动发挥信息化防控的自我检视作用,提升内部管理质效。进一步规范问责,严格落实整改内外部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常态化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抓实“八小时外”监督,不断提升党员干部作风能力。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榕城区税务局
2026年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