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 | ||||||||||||
序号 | 抽查计划名称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类型 | 抽查事项 | 抽查依据 | 抽查对象范围 | 抽查日期起(开始日期) | 抽查日期至(结束日期) | 抽查发起部门 | 抽查比例 | 是否涉及告知承诺申请人的抽查 | 是否为高风险主体抽查 |
1 | 2025年度国家税务总局抽查计划 | 2025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 | 定向抽查、不定向抽查 | 依法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以下统称为税务稽查对象)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情况及其他税法遵从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随机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 | 1月1日 | 12月31日 | 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稽查局及各跨区域稽查局 | 按国家税务总局统一执行 | 否 | 否 |
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2025年度涉税专业服务执业日常检查计划 | |||||||||
序号 | 检查计划名称 | 检查类型 | 检查事项 | 检查依据 | 检查对象 | 抽查比例 | 抽查时间 | 抽查发起部门 | 检查机关 |
1 | 2025年度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涉税专业服务执业日常检查计划 | 日常检查 | 1.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内部制度建设情况。 2.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报送的基本信息。 3.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执业资质。 4.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报送的业务信息。 5.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执行涉税专业服务业务规范情况。 6.涉税报告和文书留存备查情况。 7.其他监督检查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 |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涉税服务人员 |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统一规定执行。 | 2025年7月-12月 | 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 |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涉税服务人员的主管税务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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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依据 | |||||||
1 | 批准检查和调取账簿、发票、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 | |||||||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六条。 | |||||||||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二、三项。 | |||||||||
2 | 批准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存款账户或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六项。 | |||||||
3 | 特别纳税调整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六条。 | |||||||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七条。 | |||||||||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三条 | |||||||||
4 | 检查和调取账簿、发票、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 | |||||||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六条。 | |||||||||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二、三项。 | |||||||||
5 | 检查纳税人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 | |||||||
6 | 责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文件、证明材料和有关资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三项。 | |||||||
7 | 询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关问题和情况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四项。 |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四项。 | |||||||||
8 | 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有关单据、凭证和有关资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五项。 | |||||||
9 | 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存款账户或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六项。 | |||||||
10 | 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与纳税或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七条。 | |||||||
11 | 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八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