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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税务局关于税务文书送达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19 17:51:25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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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催告书(行政强制执法适用)茂滨税高新局强催〔2025〕1号》(详见附件),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催告书(行政强制执法适用)茂滨税高新局强催〔2025〕1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税务局

2025年8月19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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