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相关规定,现将我区2025年第四季度(截至12月31日),累计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下(不含此数)的企业(单位)名单以及累计欠缴税款10万元以下(不含此数)的个体工商户(个人)名单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附件:1.正常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
2.非正常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
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电白区税务局
2026年1月2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相关规定,现将我区2025年第四季度(截至12月31日),累计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下(不含此数)的企业(单位)名单以及累计欠缴税款10万元以下(不含此数)的个体工商户(个人)名单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附件:1.正常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
2.非正常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
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电白区税务局
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