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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电白区税务局水东税务分局关于送达《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03 17:32:36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电白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鉴于对茂名鑫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0904551654377H)等公告附件所列纳税人采取直接送达、 邮寄送达等方式都无法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我局现向公告附件所列纳税人公告送达《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文书见附件)。

请公告附件所列纳税人及时到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电白区税务局水东税务分局(地址:茂名市电白区水东街道海滨二路118号,联系电话0668-5120322)签收《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1:公告送达名单

附件2:《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电白税水东局强催〔2025〕104号)

附件3:《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电白税水东局强催〔2026〕4号)

附件4:《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电白税水东局强催〔2026〕8号)

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电白区税务局

水东税务分局

2026年4月3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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