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第二十条、《关于印发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7〕51号)第二十一条相关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高州市税务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共有542户用人单位缴纳1377.2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高州市税务局
2026年1月21日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第二十条、《关于印发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7〕51号)第二十一条相关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高州市税务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共有542户用人单位缴纳1377.2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高州市税务局
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