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对高州市建安庭居房地产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0981568268384H)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都无法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我局现向高州市建安庭居房地产有限公司公告送达《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高州税潘州局强催〔2025〕50号)(文书见附件)。
请高州市建安庭居房地产有限公司及时到国家税务总局高州市税务局潘州税务分局(地址:高州市府前北路183号,联系电话0668-6693001)领取《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高州税潘州局强催〔2025〕50号),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高州税潘州局强催〔2025〕50号)
国家税务总局高州市税务局潘州税务分局
2026年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