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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化州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文书送达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10 14:47:4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化州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大][中][小]打印本页 分享至:

鉴于对王锦辉(纳税人识别号:440982********1411),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都无法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向王锦辉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化州税二分局限改【2026】21号)。

请王锦辉及时到国家税务总局化州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地址:化州市河西街道北京西路化州市第四中学北侧约50米)领取《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否则自公告送达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化州税二分局限改【2026】21号)

 

 

国家税务总局化州市税务局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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