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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茂南区税务局2021年4月非正常户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06 16:30: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茂南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下列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薄和发票暂停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2021年4月非正常户纳税人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茂南区税务局

2021年5月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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