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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信宜市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4-18 11:30:52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信宜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3027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1年,在茂名市税务局以及信宜市委、市政府的正确指导下,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税总依法行政办发〔2021〕21号)要求,我局持续深入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取得良好进展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信宜市税务局党委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列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集中学习,并对全市税务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明确要求。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严格依法组织税费收入。2021年,我局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坚决贯彻依法征税,坚决不收“过头税”,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严格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强化税源管理,优化纳税服务,努力克服疫情影响大、税收基数高、减税因素多等困难,顺利完成税收收入任务。截至12月31日,我局实现税费收入36.19亿元,其中:组织税收收入19.11亿元,组织社保费收入14.17亿元,组织非税收入6561万元,组织其他收入2.25亿元。

(二)大力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我局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及省以下税务机关权力和责任清单范本〉的通知》(粤税发〔2020〕41号)的部署和要求,大力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在全面梳理、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编制了我局和各税务分局的权责清单、权责信息表、权责流程图,将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以权力清单的形式通过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开,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和责任方式。2021年我局更新了全局及各分局权责清单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的决定》修改的内容,并同步修改涉及的564份事项信息表。

(三)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我局严格按要求推进“证照分离”、“一业一证”改革,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沟通联系,巩固数据互通机制。同时,按规定压减企业开办时间,建立集中处理涉税事项的“套餐式”服务模式,把多次填表、多个流程、多次跑路转化为一次填表、一次流转、一次跑路,确保新办纳税人开业办税无障碍。2021年,我局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共办理1463笔,平均办结时长6小时。二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监管精准化水平。加强对发票风险的闭环防控。依托税务信息系统,结合实地核查,对发票开具、使用等进行全环节监控,抓重点环节、重点对象强化发票风险精准监管。

(四)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一年来,我局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落实疫情期间税费优惠政策、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政策、个税五项延续性政策等税费优惠政策,有效助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力推广“非接触式”办税提升服务质效,积极引导纳税人、缴费人网上办税,对照全程网上办税费事项,实行电子办税工作每日督查、每日通报和快速响应机制,做到“当日件,当日结”。2021年,我局网上申报率均达99%以上

(五)不断加强纳税信用管理。我局不断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做实做细纳税信用评价工作。根据2020年度纳税信用评价工作的要求,符合系统参评条件并参加本次纳税信用评价的有4786户,共评出A级纳税人233户,占比4.87%B级纳税人2169户,占比45.32%,M级纳税人2102户,占比43.92%,C级纳税人83户,占比1.73%,D级纳税人199户,占比4.16%。全面加强纳税信用管理,深化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营造诚信经营社会氛围。

、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我局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和《广东省税务系统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规范》,从源头上规范执法行为,各部门严格履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要求,按照文件起草、征求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核、合规性评估并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的程序,以公告形式发布并向社会公开,按时上报茂名市局备案审查。2021年,我局没有新制定规范性文件,按上级统一部署,有序高效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探索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

、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坚持集体讨论决定。我局坚决落实领导班子议事决策程序,完善党委议事目录,在重大问题的决策部署上坚持集体讨论,注重发挥班子成员的主观能动性,既强调分工负责,又强调互相配合,群策群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加强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把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重大事项决策、干部任免、大额资金的使用须经党委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进一步健全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情况记录、归档机制,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

(二)积极完善法律顾问制度。积极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充实法律顾问队伍,明确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税务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治税中发挥积极作用。2021年,我局继续外聘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制定及完善合同管理办法,加强法律顾问在合同管理中的审查作用,落实法律审查制度;有效维护机关单位和合同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防范法律风险。

(三)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署,进一步优化税收执法方式,积极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重大执法决定的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案件事实、证据材料、适用法律依据、自由裁量权行使、执法文书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核。2021年,共对6个税收强制执行案件进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着力推进税收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我局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等执法行为。一是推广应用征管操作规范,组织全市税费管理员、办税厅工作人员开展全员培训,强化业务保障平台的应用,促进税务人员熟悉操作规范。二是按照新的业务流程,不断简化办税流程,确保新的服务规范和征管操作规范前后台有机衔接,实现税收征管职责、程序、流程规范化。三是配合做好税费业务征管保障工作,根据实际操作,在业务保障平台提出修订工单,不断优化业务保障平台事项、流程操作。

(二)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要求将定期定额户税款核定的定额和应纳税额情况、非正常户认定信息、委托代征信息、欠税公告等执法信息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上进行持续公开。2021年,在执法公示平台公示委托代征类信息7条,非正常户信息298条,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核定信息11556条,欠税公告176条。二是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记录仪配备到每一个基层税务分局,在日常检查、实地核查等现场执法活动中开展现场音像记录;依据相关要求建设税务约谈室、查账室、检举接待室,进一步规范税务执法行为。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税收执法效能,确保税务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

)严格执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2021年,我局依据上级规定,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2021年新修订《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明晰最新的税务处罚裁量基准,进一步筑牢依法治税的制度基础,规范税务执法行为,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促进执法公平,减少税收争议,促进纳税遵从。

)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我局统筹加大税收执法督察力度,2021年召开5次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根据《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明确责任部门,细化任务分工,推动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有序开展。2021年依托内控监督平台,实现累计核查整改疑点数据50条,3人次予以批评教育的责任追究;在现金税费征缴专项整治检查中,共对39人次予以批评教育的责任追究,2人次予以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的责任追究坚持规范执法,加强税收执法考核,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充分发挥税收执法责任制的作用。

(五)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一是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告知承诺制。迅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的公告》(2021年第21)等文件工作部署,并将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按不同业务进行分解,印发给各办税服务大厅使用。二是建立告知承诺制台账制度,要求各税务分局严格记录适用了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每一笔业务。

、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加强内部权力制约。我局坚持多措并举落实监督责任,全力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加强重要时间节点的常态化提醒、明查暗访、专项治理工作,定期开展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坚决整治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福利、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和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问题严肃考勤管理,采取不定点、不定期的明查暗访,对工作纪律进行检查,以铁一般的纪律去保障税收工作的依法开展。不断完善内部制约机制,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发挥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明确责任部门,细化任务分工,推动内控工作有序开展,强化内部权力制约。

(二)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我局通过群众评价、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明察暗访等方式以及信访举报线索,开展干部纪律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并建立了对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在税务网站对外公开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纳税人、缴费人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加强对税务舆情的监测,安排专岗对舆情情况进行台账管控,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处理,进一步强化队伍担当作为,不断改进纪律作风。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印发的《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严格落实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实效性。依托广东税务网站、信宜市政府网站等平台拓展政务公开渠道,按时对外公布政务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报告等信息。结合信宜市税收工作实际,通过网站、办税服务厅的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公示栏等方式,及时发布税收政策、涉税咨询热点问题、办税服务指引等信息,为纳税人提供税务服务。

、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健全复议应诉机制。我局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应诉工作中始终遵循“以人为本、复议为民、化解争议、定纷止争”的原则,通过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使得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在履行监督职能、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2021年,我局没有发生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应诉案件

(二)改进信访工作制度。我局严格实行诉访分离制度,不断改进信访工作制度,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纳税人、缴费人和税务干部职工表达诉求的信访受理渠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严格落实“局长接待日”制度,主动公示“局长接待日”的接待领导和带班领导,接待领导全程跟踪督办纳税人、缴费人及税务干部职工的诉求。强化信访维稳责任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分工,强化部门协同配合,为信访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全面提高税务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加强法治教育培训。2021年,我局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一方面,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上级单位的各种关于税收政策解读的视频培训,不断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另一方面,将培训与法治思想结合起来,组织召开法制教育大会,邀请了法律顾问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刑法》等内容作专题讲座。

(二)重视执法资格考试。我局高度重视执法资格考试工作,坚持行政执法人员先培训后上岗,积极认真做好新进税务干部执法资格考试工作,为税务执法队伍补充新鲜血液。2021年,我局共有4名考生参考,并取得了100%通过税务人员执法资格考试的优异成绩。

(三)组织开展学法考试。我局积极组织开展2021年学法考试,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考学活动,组织税务工作人员系统学习了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宪法、党章党纪党规等法律知识,并按要求组织全体税务工作人员参加各项考试,通过率达到100%。

(四)落实普法责任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坚持围绕纳税人、缴费人关心的热点,不断拓展税收法治宣传的方法、内容和形式。开拓新媒体阵地,制作了图解、漫画书、H5、MV和短视频26期,并将作品投放到在电视台、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南方+等平台,形成传统纸媒和新媒体互通互融的宣传矩阵。组织开展了“春雨润苗”助力小微”、税收助力特色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税费预约上门办、奶茶杯税收宣传等宣传活动,牵头打造了VR全景技术学党史党建品。2021年,累计在人民日报、中税报、茂名日报以及人民网、南方+、大名网等媒体刊发新闻报道近127篇次,2篇原创推文被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采用。

、完善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一)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我局认真对照上级税务局及市委市政府依法行政的考核要求,把法治建设成效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并定期通报,综合考评,实现动态管理。并将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班子成员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学法守法用法情况列入年度个人述职报告和领导班子工作报告规定内容。

(二)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我局将建设法治税务工作摆在全局的重要位置,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协作职责,层层传导压力,发挥了法治税务建设示范引领作用。为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同时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局依法行政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实施等,并建立和落实领导小组例会制度,2021年度组织召开两次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统筹推进依法治税工作。

2022“十四五”时期,我市税务系统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中全会精神,切实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全面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全面深入推行“三项制度”,进一步巩固和优化法治税收营商环境。在统筹兼顾各项税收工作的基础上,突出抓好推进依法治税重点工作,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法治税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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