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对茂名兴启贸易有限公司、信宜市达仕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信宜市智展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都无法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我局现向上述3户纳税人公告送达核定应纳税额税务事项通知书(文书详见附件)。
请相关纳税人及时到东镇税务分局基础二组〔地址:信宜市东镇街道晨光路口(城海迎宾馆旁)〕领取上述文书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 1.茂名兴启贸易有限公司核定应纳税额税务事项通知书
2.信宜市达仕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核定应纳税额税务事项通知书
3.信宜市智展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核定应纳税额税务事项通知书(2022年及2023年)
国家税务总局信宜市税务局
2026年9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