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大埔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市税务局和大埔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部署,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十大方面要求,扎实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各项工作取得切实成效。现将全年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大埔县局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党委会议“第一议题”领航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党支部“三会一课”常态学、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研讨学等多元形式,全年组织学习上百场次,实现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全覆盖。深入学习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精神,重点领会“法治公平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等重要论述,将法治建设与组织收入、政策适用管理、强基工程等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引导干部职工不断增强依法履职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依法依规履行组织收入职能。严格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坚守“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依托税收大数据开展收入预测分析,科学统筹组织收入工作。严格执行组织收入共担机制,加强对县域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的征管,实现质的提升和量的平稳,为县域财政保障提供坚实支撑。坚决贯彻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建立政策适用管理机制,健全“政策找人、精准推送、全程辅导、快速响应”工作体系,借助税收大数据筛选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短信、税企微信群等渠道开展“一对一”精准推送,全年推送政策辅导和提醒1.5万条,确保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应享快享、直达快享。多措并举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积极推行“一窗通办”“全程网办”,实现95%以上涉税事项“非接触式”办理。配合地方政府打造全国最优最快政务服务环境,将129项政务服务事项办结时限均压缩至1个工作日,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缩短至2个工作日。线下组织开展“智税大讲堂”、“嘉应税骑·埔税e起行”移动服务等18次,服务纳税人缴费人500余人次,现场处理纳税人缴费人涉税问题上百笔。
(三)税收制度建设质量逐年提升
完善税收执法权责清单。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各项要求,结合实际修订编制《国家税务总局大埔县税务局权责清单》,编列税务管理、税费征收、税费服务等176个权责事项,明确权力类型,规范权责事项并依法向社会公开,持续深化依法治税、着力打造效能税务。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按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现行3份有效规范性文件全部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结合实际修订《大埔县税务系统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任务分工表》。
(四)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持续提高
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大埔县税务局重大行政决策规则(试行)》要求,认真落实党委会、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按照规定的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和决策流程,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确保重大决策均经过局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等集体讨论予以研究确定。强化行政决策执行高效。建立决策部署“任务分解、跟踪督办、成效评估、反馈改进”闭环机制,有效防范决策法律风险。对上级和县局党委部署的重大决策和年度重点工作,实行“挂图作战”清单式管理,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决策执行落地见效。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按规定进行公示。组织全局执法人员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严格落实执行口径,对轻微违法行为的纳税人适用“首违不罚”,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推行“说理式执法”,在税务检查、处罚等环节,向纳税人详细说明执法依据、裁量标准和权利救济途径,纳税人遵从度显著提升,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诉讼。加强对辖区内纳税人的税法宣传辅导,全年共开展17次税法宣讲,有效提高纳税人的税法知晓度和遵从度。
(六)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对机制
建立和完善我局处置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制定《国家税务总局大埔县税务局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推动应急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精准化,进一步提升预防和处置涉发事件的能力,保障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和干部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全年开展消防应急和防恐安全知识培训及演练1次。建立涉税舆情监测预警机制,依托12366热线、电子税务局等平台,实时收集涉税诉求和舆情信息进行处置,未发生重大涉税舆情事件。
(七)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更加完善
畅通权利救济渠道,严格执行《大埔县税务系统税费争议调解办法(试行)》等相关制度,建立税费争议分类分级调解领导小组,设立涉税争议咨询调解室,组建专业化税费争议调解团队,切实推进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税费争议调解工作。2025年,我局调解矛盾纠纷23起,其中二级调解1笔,三级调解22笔,处理12366热线工单54单,化解率和处理满意率均100%。严格执行税费服务诉求和舆情分析办理联席会议制度,全年共召开4次联席会议,研究部署纳税争议、涉税纠纷的重大难点,进一步提升处理疑难问题的质效。
(八)健全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严格执行综合监督体系。贯彻落实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委员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印发《关于构建税务系统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的意见》及6项配套制度的要求,强化各类主体的监督作用。加强行政执法行为监督。依托内控监督平台和大数据应用加强管理,常态化开展行政处罚执法风险扫描和疑点筛选,及时发现并整改数据相关数据。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层级执法督察,重点检查税费政策落实、执法程序规范等情况,发现并整改问题24个。加强税收重点领域监管。县局党委全年召开2次专题会商,研究“防范二手房领域风险”和“防范风险应对领域风险”,深入分析了两个领域存在的问题和廉政风险点,提出“加强教育管理,筑牢思想防线;健全全流程管控,防范化解涉税风险”的监督意见。积极探索与外部门协作共治,努力形成税收监督合力。探索建立我县实施建筑安装房地产行业税收全链条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并推动县府办印发《关于简化房地产增量房办理不动产产权转移登记涉税资料的通知》。
(九)全面建设数字法治税务
推进智慧税务建设,强化集约处理与远程帮办,2025年共处理电子税务局V-Tax后台帮办任务单及征纳互动服务单,纳税人满意率达100%。深化税收大数据应用,在全市税务系统率先应用“税即视”系统,为应用可视化税源信息为“强基工程”打下基础。印发《数字化转型条件下的税费征管“强基工程”落实安排》,明确承接部门及工作措施、完成时限,有序推进“强基工程”。利用数据应用超市、大数据平台、自助数据分析工具等,及时发现疑点数据并及时核查整改,降低税收风险。
(十)不断完善依法行政领导机制
高度重视依法治税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大埔县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规定,2025年共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3场次、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1次、党委书记讲法治课1次,全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责的意识和能力。配套设立税务行政应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内部控制工作等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实体化运作,确保相关决策依法依规。
二、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存在的不足
法治宣传精度力度有待提升。对制造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规上企业等特定群体或行业纳税人的政策宣传覆盖不够全面,“一企一策”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宣传方式较为单一传统,部分纳税人对税收优惠政策具体适用了解不深、享受存在误区。
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法律专业人员占全局执法人员比例较低,系统内公职律师数量较少。部分执法人员还存在一定程度执法程序不够规范、文书制作不够标准等问题,说理式执法、非强制性执法方式的运用还不够充分。
数字法治税务建设仍有短板。获取涉税数据共享范围不够广泛,部分部门数据壁垒尚未完全打破,提取的涉税数据精准度有待提升。税务干部在“取数、析数、用数”方面上能力不足,大数据在法治税务建设中的应用深度不够,风险识别和精准监管能力有待提升。
(二)原因分析
思想认识不够深刻。部分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在工作中还存在不同程度重业务轻法治的倾向,没有充分认识到法治建设对税收工作的引领和保障作用。
培训效果不够理想。在法治培训、人才培养等工作中缺乏系统性安排,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加强,特别是对特定技能的培训效果不够理想,如法务实训、大数据分析、智能系统操作等覆盖不足。
工作机制不够健全。法治建设考核评价机制不够完善,激励与约束作用存在不平衡,激励手段欠缺、措施较少,难以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提升本领的积极性;部门间协同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机制也不够顺畅,形成的工作合力不足。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强化政治引领,统筹推进法治建设
大埔县局主要负责人始终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党委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全年主持召开1次党委会议专题、1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和研究税收法治工作,亲自部署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带头参加培训和研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健全工作机制,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牵头成立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职责和工作规则,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将法治建设任务分解到岗、责任到人。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推动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三)坚持依法履职,保障权力规范运行
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带头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对重大税收执法、人事任免等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全年主持召开的党委会和局办会均按规定履行法定程序。定期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和市税务局负责人汇报工作,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作风。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坚决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持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及国家法律纳入党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每年开展学法研讨不少于2次,组织开展全员法治培训,创新学习方式,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案例教学、实地观摩等形式,提升学习效果,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税收工作中落地生根。
(二)提升税收执法规范化水平
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细则,加强对税收执法全过程监督。开展全局执法人员培训,重点针对税收法律法规、执法程序和文书制作等,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养,保障最优最快政务服务环境。开展《中华人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的培训和宣传,夯实征管基础,提升纳税遵从度。
(三)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
制定法治人才培养计划,选拔培养一批既懂税收业务又懂法律的复合型人才。加强青年干部轮岗锻炼,着力培养运用法治思维主动作为,完善干部选拔机制,不断充实税收法治工作力量。建立法治人才库,加大系统内公职律师的培养力度,为重大执法决定、涉税争议化解等工作提供专业支撑。
下一步,大埔县税务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持续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正视存在的问题,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工作,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税收法治保障。
国家税务总局大埔县税务局
2026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