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顺县喜信运输有限公司等4户纳税人:
你单位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解缴)相关税费(详见附件:2026年9月催缴文书公告送达名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第(一)项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三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规定,限你单位自送达之日起5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或税务机关指定银行缴纳(解缴)相关税费及滞纳金。
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丰顺县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附件:2026年9月催缴文书公告送达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丰顺县税务局
2026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