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蕉岭县税务局欠税公告(2025年第四季度)
发布时间:2026-01-23 09:31:0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蕉岭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相关规定,现将我县2025年第四季度(截至12月31日)新发生欠税或欠税余额增加,企业、单位纳税人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下,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欠缴税款10万元以下,且至公告之日前一日仍未清缴税款的情况予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蕉岭县税务局

2026 年 1 月 23 日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