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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平远县税务局2022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16 15:57: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平远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359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平远县税务局坚持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梅州市税务局及平远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工作部署,强化法治税务建设,发挥好税收职能作用,用税收现代化全力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平远县税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一是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一年来,我局始终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税收工作的行动指南,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持续开展好党委中心组、党委会、局长局务会、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的会前学法工作,全年累计会前学法12次,达到切实强化法治意识的目的。

二是深入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到日常税收征管工作的方方面面,努力营造良好的学法氛围,提高全员的法治意识。通过积极参与税收宣传月、普法宣传月、国家宪法宣传日等活动,不断提高学习法治思想的广度与深度。全年举行学法讲座3次,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开展法律业务专题研讨学习12次,此外全局税务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年度普法学习与考试,学习率、参与率、通过率与优秀率均实现了100%。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严格依法组织收入

严格落实依法组织收入原则,确保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确保税收收入客观、真实。2022年,我县税务系统共组织各项税费收入150479万元,为平远经济趋稳向好发展提供财税保障。

(二)充分发挥税收职能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税费政策,全面落实减税降费。

一年来,我局坚决将国家的各项减负纾困、恢复发展、化解风险的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落细,持续深入开展2022年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宣传辅导工作,及时主动解决纳税人政策咨询,保证其应享尽享税费优惠政策,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振市场主体信心贡献税务力量。

二是强化纳税服务,优化税收营商环境。2022年,我局继续扎实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加强线下服务与线上服务的配合联动。一方面,提升办税缴费服务效率,2022年办税服务厅每笔业务平均办理时间2.2分钟,纳税人平均等候时间1.1分钟,位于全市第一,评价满意度100%;同时全年共收到12366工单8单,12345政府热线工单17单,均通过核实沟通调解获得了妥善处理,纳税人反馈满意率100%;另一方面,大力推进“1+4非接触式”税费服务,建立纳税服务运营中心,打造智慧办税大厅,在多项措施共同作用下,非接触式服务成效显著,前台业务量同比去年减少63.5%,全年集约审批类事项2.8万笔、同比去年提升90%,以高效便民的服务不断提升纳税人的满意度。按照依法、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开展2021年度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参与评价企业2619户,A级纳税人126户,纳税遵从度和纳税信用意识不断提升。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

我局全年严格执行《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按照规范性文件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属性,妥善处理税务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不断完善规范性文件清理的长效机制,配合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从我局实际出发,做好了与现行政策不符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等工作。同时,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开展了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符、市场准入壁垒排查等专项清理工作,并及时报送清理结果,营造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深化税收征管制度建设

我局严格执行《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不断完善征管工作机制,改进征管方法,夯实征管基础,借助信息化手段优化提升税收管理员工作效率,落实好税收征管监督制度和税收执法责任制度,努力探索“分岗定责、团队协作”等适合我县税收征管的模式,提高我县税务系统的征管质量。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健全依法决策内部机制

我局全年严格遵循《国家税务总局平远县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国家税务总局平远县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等各项党政工作议事规则制度,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作出决策,确保税费政策落实与税收征管工作相关的决策事项民主化、科学化、透明化。

(二)强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力度

2022年,我局继续严格执行“三项制度”中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刚性规定,以市税务局制定的《梅州市税务系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试行)》为基础,构建我局重大决策事项法制审核管理模式,落实好清单管理、重点审核、归口管理、配合联动等方面的审核工作,实现行政类、执法类、征管类重大决策事项风险的事前防控,提高风险防控实效,提升执法决策的合法性、公信力。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落实“三项制度”,优化税收执法程序

一是纵深推行“三项制度”。一年来,我局认真落实《税务系统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三项制度文件要求,抓实抓细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好权责事项清单事项并实现动态管理,保证公示信息的及时性,提高执法记录资料的有效性、完整性,实现法制审核的合规性。

二是优化税收执法程序。一方面,我局认真落实总局的第一、二批《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对轻微涉税违法行为采取签订《税收轻微违法“首违不罚”告知承诺书》的方式,运用“说理式”的柔性执法方式以予提醒纠正。另一方面,继续推进6项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年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业务数为1114笔,未发现对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当事人等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纳税人违规适用的情形,承诺制度落实有成效。

(二)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

一年来,我局严格依照省税务局修订的《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广东省税务系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开展处罚裁量事宜。不存在无执法资格人员违规从事行政处罚工作的情况。此外,在税务行政许可工作方面未出现严重违法违规情况。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规范行使,实现了减少税收争议、促进纳税遵从的目的。

(三)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

在日常工作中密切关注执法人员税收执法过错情况,对内控监督平台中发现的税收执法过错要求相关税收执法人员及时进行情况核查,确认问题迅速整改,对税收执法过错中发现的税收政策不明确、操作不规范等情况及时进行跟进解决。       

(四)严厉打击税收违法行为

我局不断深化税收共治,不断加强税警合作,推进税务司法协作,强化政府其他部门的沟通,提高涉税信息的共享利用,提升税务部门严厉打击税收违法行为的主动性,对逃税骗税、虚开增值税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强调执法的刚性。本年度配合稽查部门打击虚开企业14户,已结案企业14户。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强化内部监督,完善权力监督机制

首先,我局持续深化内部控制机制,充分发挥好税务系统内控制监督等平台的作用,有效运用科技手段防范执法和廉政风险,形成事前预警、事中防控和事后化解的信息化风险防范体系,实现税务系统全链条、信息化、常态化的风险防控管理,充分发挥内部控制的监督制约作用。其次,推动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加强纪检、风控、法制、人事、财务等部门的联动,紧抓执法、廉政、行政管理等风险的管理,实现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权利监督全覆盖,形成对行政管理权、税收执法权的有力约束。一年来,开展各类警示教育8场次,“一案双查”12宗12户次,未发现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再次,做好增值税留抵退税等各项落实督察工作,全年发现风险疑点企业13户。

(二)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我局始终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主动在税务官网上公开了单位地址、办公电话,设立了依申请公开、税务干部违纪举报、税收违法行为检举、信息公开等栏目,保证外部监督指导渠道的畅通。另一方面,我局建立了局领导接访日制度,加强与人大、政府、政协等机构的沟通,认真听取外部意见建议,通过外部的监督约束促进本局工作的改进完善,提高税收征管与纳税服务质量。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我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融入到税收工作中。通过外部门户官网、执法信息公示网站、办税服务厅等途径,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全年公示更新非正常户公告10期,欠税公告4期,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公布)公告4期,其他通知公告19期,行政许可事项346户次。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机制。我局积极探求税收纠纷争议的多元化处理机制,努力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畅通权利救济渠道。二是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落实好《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广东省税务系统行政应诉工作规程》等文件规定,不断提升应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专业化程度,积极化解纳税争议,2022年全县税务系统零诉讼、零复议。三是信访工作平稳有序。一年来,我局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处理信访事宜,及时办理信访案件。四是妥善应对纳税服务投诉工作。不断完善纳税人缴费人涉税诉求和意见快速响应机制,及时回复纳税人的涉税咨询,主动为纳税人进行税费政策的答疑解惑,提高征纳双方的沟通效率。

八、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方面,我局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通过执法资格考试的、没有获得执法资格的税务人员不得从事执法活动。重视执法资格考试,2022年度执法资格考试,我局3名参试人员均顺利通过执法资格考试,考试成绩居全市前列,通过率为100%。

另一方面,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税务系统公职律师管理办法》、《梅州市税务系统推行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工作方案(试行)》等文件规定,鼓励干部职工考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三师”证书,充实系统内法治力量。全县税务系统现有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3人,公职律师1名。聘用法律顾问1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税务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全年共审核合同、协议24份。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是积极开展形式丰富的税法宣传活动,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我局立足税收职能,通过税法进机关、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乡村等形式开展税法宣传,积极扩展法治宣传项目的普及面,实现广泛宣传法治思想的目的。二是加强系统内学法普法工作,将税务人员学法工作日常化,通过举办各类普法培训与讲座、领导干部带头学等方式,提高全局税务人员的法治思维。三是做好纳税信用评价工作,主动公开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用纳税信用建设促进税法遵从,宣扬依法纳税、诚信纳税精神。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年来,我局始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税务建设的全过程中去,坚持党对全面依法行政的领导,严格遵照《国家税务总局平远县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要求,深化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核心作用,对全局依法治税工作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全年召开了2次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积极履行职能,保证了全年依法行政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同时,压实主要负责人作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始终将全面依法治税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

十一、税收法治工作中存在问题与建议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022年,我局全面依法行政工作有序开展、税务法治建设稳步推进,但仍存在一些差距与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税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履行职责、应对风险的能力还有待加强。二是基层的“三项制度”落实成效有差距,基层税务执法质量有待提升。三是宣传方式与载体不够丰富多样,税务法治宣传的广度与深度有待提升。

(二)来年工作建议

一是加强党对税收法治工作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学习落到日常工作中,加强学习力度,在全系统范围内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提升法治意识,树牢干部职工的法治信仰,提高税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税收征管工作的能力。

二是持续推动税收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落细,尤其是要加大“三项制度”在基层分局的落实力度,以“一盘棋”的思维,统一协调、统筹安排,保证“三项制度”推进工作的软硬件支持,以制度保驾护航,提升基层执法水平,做到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三是不断丰富税务法治建设载体,拓展多元的税收法治宣传渠道,要积极发挥线下载体与线上平台的联动作用,围绕“税法宣传月”、“宪法宣传日”等普法主题作好税务法治宣传文章,利用网络、微信等客户端拓展宣传面,增强宣传深度,进而收获税务法治宣传实效。

2022年,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开启了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篇章。我局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扬帆向未来、奋勇开新局,干好各项税收征管与纳税服务工作,切实担当税务责任,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为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平远税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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