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局在梅州市税务局党委和平远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严格按照上级关于推进法治建设的工作部署,强化法治税务建设,大力推进依法治税、依法行政,持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将我局2024年税收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深入开展法治理论学习
我局始终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税收工作的行动指南,不断完善“一把手”等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持续开展好党委中心组、党委会、局务会、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的会前学法工作,不断提高学习法治思想的广度与深度。此外,全局税务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年度普法学习与考试,学习率、参与率、通过率与优秀率均达到100%。
(二)严格履行法治建设职责
我局党委书记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推动法治工作理念创新、机制创新、方法创新,带头尊法守法用法,有效推进税收工作法治化。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严格依法组织收入
严格落实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原则,坚守“不收过头税费”底线,深入开展税费收入分析和重点税源监控,全力做到应收尽收,不断提升组织收入工作水平。
(二)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一是不折不扣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精准释放政策红利。统筹部署税费优惠政策工作,完善政策落实问题快反机制,打通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堵点难点。坚持“全面覆盖”与“精准辅导”相结合,依托平远智税大讲堂、“嘉应税骑”移动税费服务团队、电子税务局精准推送等多元化宣传方式,持续开展税费优惠政策宣传辅导工作,确保纳税人、缴费人懂政策、会申报、享红利,赋能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是提升纳税服务质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我局以纳税人缴费人服务需求为导向,创新税费服务举措、提升纳税服务质效,打造优质高效的税收营商环境。通过扎口管理优化服务,提升线上办、掌上办的办理效率,推动实现纳税人缴费人“零跑动”。通过跨区域信息交互,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全新的线上纳税服务和体验。深化纳税信用建设,强化纳税信用结果运用,将良好的“纳税信用”转化为“信贷信用”,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
我局严格执行《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不断完善规范性文件清理的长效机制,妥善处理税务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按照工作部署,对全县税务系统税务规范性文件开展集中清理,并对外公布清理结果。
(二)深化税收征管制度建设
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全面取消税收管理员固定管户关系,按涉税(费)事项实施分类分级管理,采取任务清单、团队协作的征管方式承接税费管理任务,持续提高征管服务效能,为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税费服务。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建立健全决策机制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原则,对重大税收决策及疑难税收问题进行集体审议,按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作出决策,确保税费政策落实与税收征管工作相关的决策事项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持续提升税务执法质量
我局认真落实税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首违不罚”制度、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积极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严格贯彻落实《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着力强化税费征管司法保障,建立司法拍卖不动产税费征缴协作机制,加强“法院+税务”合作联动。
(二)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
我局严格依照《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及其执行口径规定开展处罚裁量事宜,积极组织开展专题培训,确保一线执法人员及时准确理解、掌握和运用新裁量基准,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质量,扎实推动税务执法行为规范化。
(三)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
在日常工作中密切关注执法人员税收执法过错情况,通过内控监督平台跟踪防控排查税收执法疑点;严格按照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对于内外部审计发现问题涉及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执法责任追究。
(四)严厉打击税收违法行为
我局不断深化税收共治,强化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提高涉税信息的共享利用,提升税务部门严厉打击税收违法行为的主动性。本年度积极配合稽查部门查处虚开发票,做好风险应对、疑点分析等核查工作。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强化内部监督,完善权力监督机制
我局持续强化内部控制建设,完善权力监督机制,有效防范税务执法和廉政风险。一是运用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内控机制防御和管理评价模块等开展内控日常工作,适时开展风险排查,压实部门监督职责。二是加强事前排查,对日常征管基础要点和屡查屡犯常见问题进行汇集制定税费基础征管自查机制。三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督,以集中检查督导的方式对税费征管执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二)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我局始终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主动在税务官网上公开了单位地址、办公电话,设立了依申请公开、税务干部违纪举报、税收违法行为检举、信息公开等栏目,畅通外部监督指导渠道,进一步增强税务干部依法行政、廉洁从税意识。落实局领导接访日制度,加强与人大、政府、政协等机构的沟通,认真听取外部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完善税务工作,提高税收征管与纳税服务质效。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我局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严格按照省、市局关于政务信息公开的文件要求,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全年按期更新公示非正常户公告、欠税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其他通知公告等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机制。一是以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建设为抓手,推动争议化解向协同化、机制化提升。二是制定了涉税费争议化解工作台账登记管理制度,督促一线部门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平远县税务局税费争议分类分级化解工作制度》,确保对纳税人反映的涉税合理诉求,能够及时反馈、妥善处理,尽力将涉税费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初始阶段。
(二)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广东省税务系统行政应诉工作规程》等文件规定,不断提升应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专业化程度,积极化解纳税争议,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健全完善信访工作机制。认真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处理信访事宜,着力畅通信访渠道,完善信访调处机制,及时办理信访案件,切实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八、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是抓实税务执法资格考试。坚持以考促学,突出考前培训,应考人员全员通过2024年全国统一税务执法资格考试,有效提升税收执法一线干部队伍业务素质。二是完善执法人员人才库。鼓励青年干部不断更新知识,积极参加全国税务师、会计师、法律职业资格等考试,全县税务系统现有取得全国税务师证书18人,法律职业资格证书3人。三是继续实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广东客中梅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税务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积极作用。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我局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税收宣传月、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契机,积极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成立“红领巾”税法课堂,引导学生认识税法、学习税法、宣传税法,营造浓厚的诚信纳税氛围。扎实开展宪法和税法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普法宣传活动,助力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新质生产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我局始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税务建设的全过程,坚持党对全面依法行政的领导,严格遵照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要求,深化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核心作用,对全局依法治税工作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全年召开2次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顺利完成各项依法行政工作任务。
十一、税收法治工作中存在问题与建议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我局全面依法行政工作有序开展、税务法治建设稳步推进,但仍存在一些差距与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升;二是执法风险防控能力有待提升;三是部门协同共治有待加强。
(二)来年工作建议
2025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梅州市税务局党委和平远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扎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推动平远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不断提升法治化建设水平。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持续推进税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常态化开展《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配套操作指引学习,运用好税务执法质量智能控制体系,不断提高税务干部执法能力和水平,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良好的法治税务环境。
二是充分发挥税收职能。做好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配合政府部门落实好“百千万工程”和“四上”企业培育工作,加强税费政策的宣传辅导,不断优化纳税服务举措,提升纳税服务质效,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税务力量。
三是防范化解税收执法风险。加大力度推广应用“税智法”系统,抓好风险任务统筹管理、协税护税、数据管理应用等工作。积极发挥督察内审作用,跟踪监控日常执法,严格执行税收执法责任制。
四是深化部门协同共治机制。积极与地方政府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常态化信息共享、执法协作机制,加强在税收征管、信用建设等方面的合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