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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检查证遗失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19 11:17:05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平远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公告我局工作人员下列税务检查证遗失失效:

持证人:池文祥,税务检查证号:粤税征441426230104;

持证人:凌  鸿,税务检查证号:粤税征441426230103。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平远县税务局

202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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