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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平远县税务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6-02-10 11:08:19来源: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5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对照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各项部署,坚持以法治税务建设为引领,将法治理念贯穿税收征管、执法、服务全过程,一体推进依法治税、以数治税、从严治税,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税收法治保障。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法治税务建设

(一)深入开展法治理论学习

始终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税收工作的行动指南,落实“一把手”等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持续开展好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委会、局务会、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的会前学法工作,不断提高学习法治思想的广度与深度。通过学习兴税、智税大讲堂、学法考试等平台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税务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实现全县税务系统法治教育培训全覆盖,推动法治思想入脑入心。​

(二)严格履行法治建设职责

县局党委书记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始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税务建设的全过程。坚持党对全面依法行政的领导,严格遵照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要求,深化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与税收业务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全年召开2次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有序研究部署推进各项依法治税工作任务。

二、健全税务机关权责体系,更好发挥执法服务职能

(一)明晰权责清单边界

全面落实税务权责清单制度,根据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结合各单位实际履职情况,对县税务局和六个所辖税务分局的权责清单进行修订和公布,明确事项名称、实施依据、办理流程等内容,实现“清单之外无权力”,进一步强化税务机关规范执法和履职监督,持续夯实全面依法治税基础。​

(二)扛牢组织收入主责主业

构建“税费皆重、税费一体、税费协同”工作格局,严守组织收入纪律,依法依规依税源征税收费,牢牢守住不收“过头税费”底线,实现收入规模与质量同步提升。依托税收大数据建立政策精准推送机制,通过电子税务局、税企微信群等渠道向纳税人缴费人推送税费优惠政策,全年推送减税降费“红利账单”10000余户次,助力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

(三)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以纳税人缴费人服务需求为导向,着力打造更加优质高效的税收营商环境。通过扎口管理优化服务,提升线上办、掌上办效率,更好助力办税缴费“零跑动”,2025年集约处理中心共处理业务近2万笔,开展征纳互动2800余次。通过跨区域信息交互,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全新的线上纳税服务和体验,全县“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自助办税终端机、银税互联终端办理涉税费业务1.92万笔。深化企业和涉税中介纳税信用建设,切实推动企业将纳税信用转化为发展动能,在合规经营中应享尽享信用激励政策红利,全县A级纳税人突破200户,连续三年获评A级纳税人企业占比超三分之一;信用积分400分以上涉税中介占比73.3%,位于全市前列。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

落实依法行政制度,重视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机制,依法处理税务规范性文件。2025年未制定税务规范性文件。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提升税务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重大决策,全面落实重大决策程序制度,重大决策事项须经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议等集体讨论审议,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如实记录、完整存档,确保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持续提升税收执法质量

严格执行《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做好裁量基准及其执行口径专题培训,及时编制和下发行政处罚业务温馨提示4期,确保一线执法人员及时准确理解、掌握和运用新裁量基准,提高执法水平和质量,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首违不罚”制度、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积极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有效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做好税收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抓紧抓实新进公务员税收执法资格考试,2025年新进公务员全员通过执法资格考试。

(二)严格落实税执法责任制

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公平公正、权责统一、过罚相当的原则,进一步落实税务执法责任制,着力强化依法治税、以数治税、从严治税,服务保障税费征管“强基工程”。把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从严治税贯通互促的要求落在日常、抓在基础,切实强化税务执法监督,进一步建立健全“事事明责、人人尽责、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责任落实机制,对失职失责精准科学问责。完善尽职免责制度,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约束和激励并重,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做到失职追责、尽职免责。     

(三)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

持续深化税收执法共治,大力推进跨部门联合执法,实现涉税信息的共享利用和违法线索互联互通,提升税务部门依法查处涉税违法行为的主动性,维护公平竞争的税收秩序,优化法治化税收营商环境。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聚焦办税服务厅、机房等重要场所,依法做好风险排查,强化预防处置涉税突发事件能力,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和税务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围绕网络和数据安全、政务管理等6个重点领域,全面排查各领域风险隐患,提出风险防控主要措施。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及时处理涉税舆情。

七、健全税费争议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不断完善争议化解机制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运用税费争议分类分级化解工作制度,畅通诉求表达渠道,构建“收集-处理-反馈-回访”全流程诉求管理闭环,及时反馈、妥善处理纳税人反映的涉税合理诉求,将涉税费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初始阶段。

(二)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组织税务干部认真学习新修订《行政复议法》,以行政复议为抓手,强化对税收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监督,着力规范执法行为和防范执法风险。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税务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不断完善行政应诉工作机制,将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列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2025年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依法落实信访工作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处理信访事宜,着力畅通信访渠道,完善信访调处机制,及时和妥善处理各类信访案件,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营商环境。

八、健全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两权”运行规范透明

(一)强化内部监督,完善权力监督机制

持续强化日常基础征管事项监控,防范税务执法和廉政风险。运用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监督平台、税费基础征管自查机制和集中检查督导等方式,开展内控日常工作,对税费征管执法情况适时开展风险排查,压实部门监督职责。建立重点工作任务督办机制,制定2025年督办事项清单,对党的建设、税费征管等7方面问题进行督办管理,并将党委与党委纪检组专题会商监督意见落实情况同步纳入督办管理。

(二)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主动在税务官网上公开单位地址、办公电话,设立依申请公开、税务干部违纪举报、税收违法行为检举、信息公开等栏目,畅通外部监督指导渠道,进一步增强税务干部依法行政、廉洁从税意识。落实局领导接访日制度,加强与人大、政府、政协等机构的沟通,认真听取外部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完善税务工作,提高税费征管与纳税服务质效。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与效能。全年按时在门户网站更新机构概况、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及其他信息等5大类公开事项,切实保障社会公众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巩固依法治税人才根基

建强执法人才队伍,鼓励税务干部积极参加全国税务师、注册会计师、法律职业资格等考试,截至2025年底我局共有取得全国税务师证书9人、法律职业资格证书4人、注册会计师证书1人、计算机类中级证书5人次。继续实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税务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全年共协助审核合同、协议10余份。

十、落实普法责任,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明确普法重点内容、责任主体和工作时限。结合“税收宣传月”“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积极开展“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乡村、进机关”普法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市民群众学习宪法、税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营造法治化税收营商环境。全年累计开展专题普法宣传9场覆盖2000余人次。​

十一、税收法治工作中存在问题与建议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我局全面依法行政工作有序开展、税务法治建设稳步推进,但仍存在一些差距与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法治思维融入不够深入,实践转化能力不足;二是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滞后,专业支撑能力薄弱;三是税收共治机制不够健全,协同效能有待提升。

(二)2026年工作建议

2026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局党委和平远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扎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平远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税收法治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法治理论学习教育。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积极开展法治专题学习研讨和专题培训,推动法治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推动法治培训与税收业务培训深度融合,通过案例研讨、法务实训演练等方式,不断提升税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是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抓紧抓实2026年税收执法资格考试备考工作,确保新进公务员全员通过考试,充实壮大法治人才队伍。聚焦税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复杂案件,积极梳理典型案例和开展案例研讨,不断提升法治人才解决复杂案件的实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三是深化部门协同共治体系。完善跨部门税费协同共治机制,加强与法院、市监、住建、社保、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沟通,拓展涉税涉费数据来源,更好实现数据共享常态化、制度化。在税收征管、税费政策落实、信用建设等方面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四是聚焦主责主业服务发展做好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配合政府部门落实好“百千万工程”和“四上”企业培育工作,围绕培育新质生产力、苏区融湾、绿色发展等重大战略,聚焦先进制造业、新材料、特色农业等重点领域,加强税费政策的宣传辅导,不断优化纳税服务举措,提升纳税服务质效,为平远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税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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