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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兴宁市税务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10 16:02:37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兴宁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1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2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持续落实之年,在梅州市税务局局和兴宁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兴宁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确定的目标任务,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党建引领,始终把依法依规贯穿于组织收入全过程,持续推动依法行政工作纵深发展,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为实现税收现代化目标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明确工作目标,奠定组织基础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两权运行制约监督纳入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用好政治监督利剑重器。学习贯彻中办印发的《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更好发挥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用好兴宁的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和丰富的红色资源,从思想上固本培源,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廉、尊廉、崇廉、爱廉,提高党性觉悟,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二)加强思想教育,提高法治意识

进一步加强了法律知识学习力度,切实增强了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依法办事水平。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领导干部学法重要内容,以法治学习要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为目标,突出政治标准,全年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其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二是通过支部“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先后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文件和系列法律法规,并督促广大干部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等方式学习相关法律,认真撰写学习笔记,进一步提高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严格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

2022年,我局在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和市场经济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等压力情况下,严格落实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原则,既不折不扣把该减的税减到位,把该降的费降到位,又依法依规做好应征尽征,严守坚决不收“过头税费”的纪律底线。强化财税沟通协调,争取支持理解,充分达成组织收入共识,构建财税一体共抓收入的良好格局。真抓实干,深入开展分析预测和重点税源管控,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欠税管理,严控新欠,结合风险管控,切实增强薄弱环节治理,组织收入工作取得较好成果,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二)推进职能优化协同高效

一是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按照省税务局、梅州市税务局要求,对照“行政许可类”调整项目,对权责清单进行了相应信息调整。二是充分发挥涉财税源数据共享机制作用,进一步完善充实跨部门的数据信息交流传递,着力将数据应用到执法、服务、监管各个环节,切实提升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解难题的时效性和精准度。2022年相关成员单位报送12批次合计4.2万条数据。

(三)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是加强电子办税推广,践行“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便民办税方式,大幅提高企业开办便利度。通过大力推广应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在线上和线下提供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实现线上“一网”申领发票,线下“一窗”“一次”领取发票和开票设备,进一步精简办税资料、流程,提升限时办结率。2022年度共办理1603户新办纳税人套装,平均办结时间为0.8小时,共受理纳税人18363次网上发票申领业务,基本实现纳税人办税“一次不用跑”、“最多跑一次”。二是加强部门联合,不断推进“放管服”改革。联合兴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兴宁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新办市场主体涉税服务专窗,大力推广应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为方便广大市民办理涉税涉费事项,与医保局、社保局联合打造“一厅联办”服务模式,税务部门在社保局办事大厅增设税务窗口,打包办理多项税费业务,有效解决了纳税人缴费人“多头跑”的问题。三是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税务执法信息。规范汽车经销商网上申报、自助办税等多元化车购税办税模式,优化完善电子税务局申报功能,为纳税人提供互联网、自助办税终端等形式多样、方便快捷的申报渠道,实现车购税申报非接触办税率达95%。

(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制定审查内部工作机制,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并按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自查清理,确保我局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积极主动做好营商环境评价迎评工作,有序开展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价。经统计,2022年我局管辖区内系统采集户数27430户,参与评价6562户,其中最终评价结果A级的为329户。二是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突出抓好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减税降费、依法治税等重点工作,优化出口退(免)税政策宣传辅导。拓展政策覆盖面,坚持“点对点精准推送”和“百分百覆盖”相结合,加大出口退(免)税政策宣传辅导力度,确保应知尽知。先后13次下企入户参加减税降费政策宣传,调研社保缓缴、非税减免政策落实情况,征求意见建议,解决征收难题。三是积极推动全电用票试点改革工作。目前我局共有全电发票开票试点纳税人5200余户,基本覆盖所有使用增值税发票的纳税人。

(五)加强组合式税费政策落实推进

一是进一步精简出口退税涉税资料报送、简化退税办理流程,实现出口退税从申报、受理、审核、核准、开具电子收入退还书、退库全程电子无纸化办理出口退税,办理出口退税时间大大缩短。二是准确及时办理出口退税,认真做好出口退税计划管理。专人对接重点企业,跟踪了解企业退税增减情况,做到应退尽退。三是落实落细落稳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支持市场主体发展。通过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管理,确保退得快退得稳。事前及早谋划,做好实施前准备;事中多措并举,做好工作方案、建立集体审核机制、加强工作沟通请示汇报等;事后强化核查,开展退税风险分析,坚决防范骗取留抵退税行为。2022年度实现留抵退税2.43亿元,惠及160户纳税人,圆满退税任务。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规范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

认真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明确各部门各岗位职责,重点加强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报送上级备案工作,应当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坚持税收规范性文件“随来随审”制度,从源头上规范制度,防范制度性风险。2022年,未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

(二)深入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

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总原则,持续对涉税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建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按照上级局和地方政府有关文件清理要求与指导意见,制定了相应的清理工作方案,加强规范性文件日常清理工作。2022年度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外商投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的文件清理、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等进行专项清理工作,暂未发现需进行清理的文件。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强化依法决策意识

严格落实党委工作规则、行政工作规则、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巡察工作规则、会议管理暂行办法等多项制度,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充分发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集体审核作用,按照要求对分局提请的强制执行执法行为进行集体审核,确保强制执行决定合法合理准确公平。2022年暂未发生需集体审核重大执法决定执法事项。

(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我局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依法集体决策制度,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重大决策均按照调查研究、拟定方案、听取意见、论证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结果公示等程序,经过局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或局务会议讨论予以研究确定。落实局领导调研工作制度,拓展调研的广度和深度。严格贯彻中央以及上级税务机关关于加强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要求和有关制度规定,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促进科学民主决策。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持续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

持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及时更新维护执法公示平台信息;优化基层分局执法记录仪配备,利用教学视频等方式,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完善税务约谈(询问)室、查账室、检举接待室管理规则,加强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跟踪管理和监督检查。2022年,我局下辖分局使用执法记录仪录制音像记录合计6条。

(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一是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税务违法行为的处罚,落实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及裁量基准,确保行政处罚裁量权运用的准确合理。2022年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582宗,一般程序处罚9宗,简易程序处罚573宗;严格落实“首违不罚”制度,共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216宗。二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建立税收执法资格人员档案信息,对全局干部执法资格实行动态管理,从源头上杜绝无证上岗的问题,确保执法主体的适格与合法。三是加强对税务执法人员的执法文书记录训练和行政处罚专题培训,按照省税务局统一安排,推行适用说理式执法。

(三)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一是设立税费争议调解中心,贯通市、县、分局三级处理机制,积极探索构建“税务+司法”联动合作机制,加强税务公职律师沟通协作渠道,切实提升税收执法的法律效应。2022年来,共解决涉税费争议45次,进一步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是全面落实《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清单,严格落实“首违不罚”制度,对纳税人在责令限期内改正的情况,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显温度。

六、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

为做好重大突发事件应对管理工作,全面落实相关工作责任,我局依据工作实际,成立信访、舆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在日常工作中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信访、舆情、应急管理工作要求,分析兴宁税务信访、舆情、应急管理等工作形势,提出针对性措施。指导本局的信访、舆情、应急管理工作,研究部署和协调处理重大、复杂、疑难信访、舆情、应急事项,现场指挥、处置重大群体性、突发性事件。

(二)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

一是制定相应突发事件应对方案,专人负责对来信来访进行初步办理和接待,按期查看、下载、转送、回复处理门户网站“局长信箱”相关渠道的来信开展涉税舆情监测和分析研判,协助领导小组处置重大涉税舆情,协调、督办涉税舆情案件的调查处置,对外发布涉税舆情调查处置信息。二是建立了工作报告制度。加强信访工作报告,特别是典型、重大的信访信息,力求做到不过夜,使领导及时掌握信访动态。2022年全年未发生泄密事件、重大信访、涉税舆情案件案件,书记、市长、局长信箱和人民网留言共4宗。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预防和化解征纳矛盾

设立税费争议调解中心,及时响应和处理纳税服务投诉,重视处理的质量和效率,不断压缩纳税人咨询等待时间;定期梳理纳税人经常询问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对坐席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和学习,确保一线坐席准确掌握政策执行口径和业务办理流程,为纳税人提供专业、规范、准确的解答和及时有效的沟通。快速响应纳税人诉求,确保纳税人“有途可诉、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提高投诉处理质效。2022年,通过12366纳税服务平台和12345政府热线平台受理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咨询、建议和投诉共177单;通过电话受理纳税服务事项共959项。

(二)加强和规范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法制部门具体承办”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机制,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并引导当事人有序参加行政诉讼工作,实现行政复议以及行政诉讼的无缝衔接。明确职责分工,强化部门沟通协调,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能力建设,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办案质量和效率。积极参加应诉工作,杜绝不答辩、不举证、不出庭的情况,重视法院的司法建议并及时反馈。注重发挥税务干部及公职律师的法律专业素养,严谨规范办好每一宗案件,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坚决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力求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三)落实信访工作制度

一是将信访工作责任落实到各股室分局,明确绩效导向,并将各项举措与年度目标考核相结合。二是建立信访档案,及时每月上报市局信访情况,实行了重要节点“零”报告制度,做到“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三是加强队伍培训,强化信访维稳意识。在畅通信访渠道,维护信访秩序,强化工作责任,解决信访问题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力地维护了正常的信访秩序和社会政治稳定。把做好当前信访维稳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妥善化解突出矛盾,提升税收治理能力,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作出积极贡献。2022年,圆满化解答复信访案件6宗。

八、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强化内外部监督机制形成合力

一是根据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任务分工,协助推进机关纪委和党支部纪检委员监督职责实体化运行,每个支部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了纪检委员职责清单。二是在党员监督管理方面,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加强对党的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意见和诉求,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有根据地批评党员,揭露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问题,勇于触及矛盾问题、指出缺点错误。

(二)紧盯权责重点领域,推进一体化综合监督发力

一是将监督关口前移,党委“一把手”亲自研究、亲自推进留抵退税工作,会同党委专题研究并听取各工作组汇报情况21次,开展专题学习19次,开展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集体约谈26人次,纪检组长亲自带队实地走访企业7户,开展留抵退税专项检查16次,开展留抵退税“一案双查”3件次,有效防范税务干部涉及留抵退税内外勾结、通同作弊、失职失责等情况。二是自觉服从服务于当前疫情防控大局,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对疫情防控问题线索移交处置,形成监督合力。强化督导问责,开展全区域全覆盖式疫情防控排查4轮,分类分片明察暗访65次。

(三)聚焦重点开展督察内审检查工作

一是结合梅州市局下发“回头看”疑点数据102条,开展执法督察“回头看”自查;根据上级下发107项问题方向,组织人员开展执法督察“再督察”;认真落实各项内部风险防控工作,开展内部快反疑点数据反馈,开展增值税专票电子化内控相关业务工作。二是配合做好内外部审计工作,按照要求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切实提高整改质量和整改效果,审计发现问题已及时整改完毕。三是开展留抵退税专项督导。主要加强对“一册三表”的监管,联动主责部门,督促主管税务分局每日动态开展维护工作,督促主管税务部门持续跟进分析、辅导,整改问题48户次。开展留抵退税“每周一督察”工作,对留抵退税数据全量督察复盘,并延伸检查涉及的日常征管、发票管理、行政处罚等执法情况。四是护航组合式税费政策落实落细落稳。紧盯政策落实内外风险,提早谋划,主动作为,建立了多部门联合的风险研判工作组,以“事前预警、事中管控、事后追责”为主线,制定《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内外风险管控工作指引》;建立了增值税留抵退税“多层级、双轨并行”集体审核机制,实现了“管户制”向“管事制”转变,为把好第一个接触关口;建好事后全量复盘机制,坚持“督察防控”与“复盘业务”同步开展,确保组合式税费政策落实落细落稳。

九、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主动落实政务信息公开

一是通过完善税务公开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设置税务公开基本制度等措施,确保了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是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推动税务公开从执法职能公开向执法过程公开、从执法结果公开向执法依据公开、从执法决定公开向执法决策公开,深入拓展税务公开领域。三是按照上级局的统一要求,明确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事项,依法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2022年,我局借助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8条;其他公开渠道(如报刊、滚动屏)62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800余份,接受各类咨询近700人次。此外,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四是做好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持续加强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管理,及时、规范地发布双公示信息。今年以来,已在广东省税务局信用信息“双公示”平台和兴宁市人民政府的“双公示”平台上传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数据共701条。

(二)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

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加强“银税互动”,做好企业纳税信用等级修复和评定工作,通过及时推送企业纳税信用信息给各大银行,将受惠企业范围从原来的A级、B级扩大到M级;按照《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公布办法(试行)》规定,共同推进“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工作的开展落实,进一步强化部门间协作,通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将案件信息在网站上同步公开,让有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的企业处处受限。

十、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

积极推动《意见》“以数治税”理念,优化机构职能,建立“以数治税”人才队伍,持续推进“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精准监管的转变,充分运用税收大数据进行风险分析,以“无风险不打扰、低风险预提醒、中高风险严监控”为目标,打造“互联网+智慧税务”。进一步优化完善涉财税源数据共享机制建设,更新共享单位信息,营造更为智能化、数字化的税收共治新格局。

(二)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

自涉财税源数据共享机制实施以来,在财税部门一把手的亲自谋划部署和各成员单位的积极配合下,“政府主导、财政牵头、部门参与”的协同治税格局进一步完善。今年,我局共收集27个成员单位报送12批次合计4.2万条数据。为依法强化税收征管,提高财政收入质量提供了重要的数据基础。

十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我局党委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党政主要负责人坚决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对法治建设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带头学习宪法法律,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

(二)完善依法行政建设组织保障

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例会和办公室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例会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例会,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中的若干重要问题,积极推进、有效落实全面依法行政工作。2022年我局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共2次。

(三)全面加强依法行政队伍建设

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法治意识。充分利用青年理论学习小组、青春大学堂、学习兴税等平台,通过集中研讨学习、法律顾问、公职律师讲座等学习形式开展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等学习,更好的将学习成果与工作相结合。进一完善法制员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积极防范法律风险,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净化税收执法环境。2022年,我局举办各类业务辅导培训72场次。

(四)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是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税收宣传月、“12·4”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开展税费法律法规普及宣传,不断提高税收法治知识;充分利用自媒体、办税大厅宣传阵地开展形式多样的税收普法宣传,持续深化青少年税收法治教育,在全社会营造诚信纳税的浓厚氛围。二是利用纳税人学堂、以座谈会代培训、个性化服务、网络宣传等多种形式拓宽税法宣传渠道,通过“线上+线下”税收政策精准推送,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2022年,我局发布内网稿件65篇,外网稿件31篇,报送专报29篇,真实、全面反映了一年来全局的工作成效和精神面貌。对外在中国税务报、中国报道网等国家级媒体上发表新闻2篇,在中新网广东站、人民数字广东站等省级媒体上发表新闻7篇,在梅州日报、南方+等市级媒体上发表新闻51篇。此外,单位主要负责人成功上线“行风热线”节目,有效扩大了税收宣传面,塑造了良好的税务形象。

(五)强化依法行政考核评价

将依法行政重点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我局法治税务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以“凡任必用、凡考必用、凡评必用”为原则,将绩效考评结果全面运用在干部任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及其他运用等干部激励手段中,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抓班子、带全局、促落实的“指挥棒”作用,推动依法行政工作任务落实。

2022年,我局不断深入推进税收法治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的同时,也存在着部分执法人员法律素养有待提高,少数税务人员对依法治税的理解不够深刻,在执法程序的规范性上还有待加强,执法队伍年龄亟需优化等问题。

2023年,我局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导向,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基本原则,大力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执法权力运行监督,为营造依法治税大环境、助推法治建设作出应有努力。

(一)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依法行政。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对标对表《纲要》要求,坚定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提质量、上台阶。强化党建引领,护航税收法治。进一步完善并运用我局党委领导下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强化对依法治税工作的统筹谋划、协调推进、督导落实,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

(二)依法履职尽责,聚力政策综合。始终以落实税费政策为主业,聚力做好政策综合工作,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认真履行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牵头单位的组织协调职能,推动局内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对牵头落实的重点群体及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等税收优惠政策,要依托前期建立的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后续管理,既要保证应享尽享,也要防止违规享受。

(三)聚焦精确执法,深化法治改革。深入贯彻落实《意见》,推动和深化税务执法方式创新,在实践中不断丰富“精确执法”内涵。要更新执法理念,树立包容审慎的执法理念,有效运用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方式,避免简单粗暴、一刀切式税务执法,加强对说理式执法贴近指导、跟踪问效,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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