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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兴宁市税务局关于叶塘税务分局迁回原办公地址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20 15:21:52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兴宁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广大纳税人、缴费人:​

    因工作需要,自2025年12月8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兴宁市税务局叶塘税务分局由新陂税务分局所属办公大楼(兴宁市新陂镇兴叶路1号新陂派出所对面)迁回原办公地址兴宁市叶塘镇圩岭顶,请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相互转告。因办公地址变更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兴宁税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兴宁市税务局

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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