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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变卖抵税财物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14 08:32: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兴宁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拍卖变卖税务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兴宁市税务局

公告内容

鉴于兴宁鸿隆物流城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解缴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后,逾期仍未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经国家税务总局兴宁市税务局局长批准,决定对兴宁鸿隆物流城有限公司被查封的不动产依法予以变卖,以变卖所得抵缴税款及滞纳金。

我局委托广东中一拍卖有限公司查封的不动产进行变卖,根据《抵税财物拍卖、变卖试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2号 )第二十五条规定进行公告

一、变卖的不动产信息:兴宁市毅德城创业家园119处车位(2017年,均价3500.00元),本次变卖采用同一栋楼的车位批量变卖,具体价格详见附件《委托变卖财产清单》。

二、变卖时间:2026年831日上午10时。

三、变卖地点:广东中一拍卖有限公司会场(梅州市梅江区丽都西路客都大酒店二楼)。

四、报名电话:0753-2284919。

五、我局不参与此次变卖过程,具体卖方式和报名方式,须至少提前一天咨询广东中一拍卖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文书制作日期

20260814


委托变卖财产清单
单位:元
财产名称 单位 数量 底价 底价 备注
金额
兴宁市兴南大道毅德城创业家园2栋车位10个 1 35,000 35,000 10个车位
兴宁市兴南大道毅德城创业家园3栋车位30个 1 105,000 105,000 30个车位
兴宁市兴南大道毅德城创业家园4栋车位22个 1 77,000 77,000 22个车位
兴宁市兴南大道毅德城创业家园7栋车位26个 1 91,000 91,000 26个车位
兴宁市兴南大道毅德城创业家园8栋车位26个 1 91,000 91,000 26个车位
兴宁市兴南大道毅德城创业家园9栋车位5个 1 17,500 17,500 5个车位
合 计 / 6 119个车位
人民币(大写) 肆拾壹万陆仟伍佰元整
变卖依据:根据《抵税财物拍卖、变卖试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2号)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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