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凡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1403MA53PFEN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国家税务总局兴宁市税务局福兴税务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兴税福兴税通〔2026〕8640号)。
请你单位及时到我局(地址:兴宁市人民大道中397号)领取《国家税务总局兴宁市税务局福兴税务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兴税福兴税通〔2026〕8640号),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国家税务总局兴宁市税务局福兴税务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兴税福兴税通 〔2026〕8640号)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兴宁市税务局福兴税务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兴税福兴税通〔2026〕864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兴宁市税务局
2026年8月27日






